花蓮地方創生館活化投1800萬說不清 議員提複議要重審
花蓮縣議會今審議2月第1次臨時會延審的13項縣府提案,其中1案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議員認爲縣府說明不清,提出複議再審。(資料照片)
花蓮縣議會今天審議2月第一次臨時會剩下的13項縣府提案,12案通過,但其中1案教育類,國發會覈定縣府辦理地方創生公有建築整備活化補助兩案,1800餘萬元經費,議員張美慧等人認爲教育處、民政處的回覆十分混亂,經提出複議案獲多數議員同意,延到明天再審。
花蓮縣議會分別在2月、5月召開第一次臨時會及第一次定期大會,仍有95項提案未獲審議,縣府發聲明表示遺憾,希望縣議會苦民所苦,儘速審議通過。議長張峻也迴應強調,議員嚴謹、認真在審議預算,這是展現對民衆負責任的態度,無刻意阻擋與刁難。
縣議會爲此於本週加開第二次臨時會,除了第一次臨會13案,還有第一次定期會未審的82案,及二臨會43案,仍有多案未審,議會排定今明兩天繼續審。
今天議會先審議13案,有關國發會覈定花蓮縣政府辦理111年度地方創生公有建築整備活化補助「洄瀾永續未來市」及「洄瀾藝匠創生館」兩案,經費總計1857萬2000元,開會時就獲得二讀。
但是縣議員張美慧提出複議,指青年發展中心先前推動的「洄瀾海石青年夢想館」甄選過程不公開透明,這次又向國發會要到1800萬元,要再修繕、活化兩個場館,外界很多質疑,包括遴選團隊如何產生、是否有審查機制等,縣府必須清楚說明。
議員胡仁順也不解,他質詢這案子,教育處與青發中心的回覆與說明,大約就聽到了「7套版本」。
無黨籍議員楊華美批評兼任青發中心執行長的民政處長明良臻,從定期會、程序會、分組審查到這次臨時會,每次問到這案都是答非所問,要求提供詳盡資料再審。
無黨籍議員鄭幹龍則認爲,既然二審已通過,就不該因有人提異議就被推翻,但經議事組解釋符合議事規則,轉而接受
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解釋,國發會計劃補助要點提到申請時必須提出營運規畫,包含營運單位,因此選定兩個長期關注地方創生議題且績效受肯定的單位加入,之後合約結束,纔會有公開評選機制。全案保留明天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