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卜蜂訴願成功 養雞場恐捲土重來
卜蜂養雞場進駐花蓮,遭民衆抗議反對,卜蜂公司不服,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起訴願,農委會裁定「原處分撤銷」。(本報資料照片)
卜蜂公司在花蓮籌設6座大型養雞場,掀起反彈聲浪,計劃場址的鳳林鎮、壽豐鄉及光復鄉等3鄉鎮居民不滿抗議,花蓮縣長徐榛蔚去年6月宣佈「撤銷卜蜂所有在花蓮已申請的證照」,養雞場計劃也告暫停。不過,今年初卜蜂公司訴願成功,農委會裁定「原處分撤銷」,自救會憂卜蜂公司將捲土重來,縣府強調已跨局處因應,並聽取法律意見後迴文農委會,訴願程序還在進行中。
縣府代理秘書長張逸華證實,有收到農委會迴文,且縣府農曆年前也召開法律諮詢會議,他強調,此案還未到最後階段,縣府針對農委會的來文疑義,彙整法律意見,再次行文請農委會解釋。張逸華說,卜蜂的事情,未到最後階段,訴願程序也還在進行中,縣府持續因應關切。
農委會訴願決定書內文裁決理由近6千字,對於卜蜂公司針對花蓮縣政府廢止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事件,決定原處分撤銷。裁決認爲縣府依《行政程序法》中「爲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做爲廢止事由,應從嚴解釋其適用性,但縣府並無法證明「重大危害」存在,在處分書中僅敘明,訴願人(卜蜂)不尊重在地民意,導致民衆抗爭,造成社會內耗,嚴重影響花蓮產業發展等情事。
裁決書也稱,訴願人投入鉅額成本避免對當地環境造成影響,以期永續經營,且處分書作成前,訴願人於建場前確有召開說明會,與居民溝通及善意互動。
反卜蜂聯盟自救會表示,多次邀請卜蜂說明,卻一再撲空,甚至表示「沒有必要召開公聽會」,撤照後,卜蜂說將會在西部另尋土地接續投資。但如今卻再次上訴,其背後目的是否將捲土重來,將引爆地方民衆再次走上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