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三法惹議 李孟諺:用特別條例省去環評程序不妥
▲交通部長李孟諺今接受廣播節目「𬀩瀚撞新聞」專訪。(圖/翻攝𬀩瀚撞新聞)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提出「花東三法」,包括「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估計預算破兆元,跳過一般重大建設先經可行性評估和環評等程序,交通部長李孟諺今表示,用特別條例省去這些程序並不妥,若經這些評估程序可行,都會支持。
交通部長李孟諺今接受資深媒體人黃𬀩瀚廣播節目《𬀩瀚撞新聞》專訪,談及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提出「交通三法」時,李孟諺表示,政府過去跟即將投入花東的交通建設,評估經費有3000多億元,包括已經完成蘇花改隧道,在0403地震都沒有受到損害,證明蘇花改和未來的蘇花安可以給花蓮一個安全回家的路。
李孟諺表示,既有的蘇花改從蘇澳到大清水興建隧道或橋樑,蘇花安則是把蘇花改還沒做的三段接起來,也與國5銜接,蘇花安計劃5月14日通過環評,應該再1年多就可以動工,就可以有一條快速道路從國5接到崇德,等於有一條準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另還有花東鐵路雙軌化,以及南迴公路截彎取直興建隧道,南迴公路已完成8成,剩後段接楓港,行車可省1個小時,政府投入花東交通建設相當多。
至於交通三法若踩特別條例推動,李孟諺指出,一個重大交通建設興建金額很大,要經過審慎評估,投資本益比要大於一,並通過環評、對環境沒有嚴重衝擊,國6東延花蓮案穿越很大一片生態敏感區,穿越中央山脈興建還要經過約70度到150度地熱區,施工技術和維護成本等難度都相當高。
李孟諺強調,若效益評估可行,環評也通過,交通部就會支持,但這些評估還沒做之前,還無法確認可行,就先訂特別條例去推動會有問題,特別條例並不能排除這些計劃要經過環評審查等程序,萬一特別條例過了,規定政府要執行,但環評否決,或部落諮商否決,以花東快速公路爲例,沿線有11個部落要逐一諮商,這些後續程序沒有過,特別條例就沒有意義,保護環境是現在的價值。
李孟諺表示,重大建設應該先經評估可行和環評等程序,用特別條例省掉這些程序並不妥,只要經過這些評估前提,交通部都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