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住房公積金保底貸款額度增至30萬元,二孩家庭最高可貸80萬元
據微信公衆號“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3月29日消息,湖南省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一年。
通知提出,湘潭市將取消“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需繳納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1年(含)以上”的限制條件。
同時,提高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的個貸倍數。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借款申請人和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之和的倍數由原12倍調整爲16倍。
湘潭市還將提高保底貸款額度。將原“可貸額度低於20萬且未辦理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按20萬計算”調整爲“可貸額度低於30萬且未辦理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按30萬計算”。
全日制大專學歷以上大學畢業生,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畢業5年內首次在湘潭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可貸額度上浮30%。
關於畢業大學生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確定,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例進行說明:某畢業大學生畢業5年內首次在湘潭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測算可貸金額上浮30%後仍低於30萬元的,按保底金額30萬元審批;若測算可貸金額上浮30%後不低於30萬元的,按測算金額審批。
落實國家生育政策。將原“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高可貸額提高至90萬元”調整爲“按國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高可貸額提高至80萬元;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高可貸額提高至90萬元”。
關於新老政策銜接,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4月1日之前的,按《通知》實施前的政策執行;2024年4月1日(含當日)之後受理的,按《通知》執行。貸款受理日期爲職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