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綏寧法院公安聯動息衝突化積案
原標題:湖南綏寧法院公安聯動息衝突化積案
本報訊 近日,湖南省綏寧縣人民法院聯合綏寧縣公安局及時平息了一起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之間的衝突,並促成4年未結的執行積案得以圓滿化解。被執行人4年前將申請執行人撞成十級傷殘,法院判處被執行人賠償申請執行人各項損失9萬餘元。被執行人因拒不履行判決義務,先後兩次被法院拘留。在得知被執行人第二次被拘留後仍未履行判決義務,申請執行人獨自前往被執行人家中討要說法並引發衝突後,該院與綏寧縣公安局及時出動幹警聯合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場兌現4萬元,承諾剩餘執行款於一星期內兌付到位。近年來,該院與縣公安局探索建立深層次、寬領域、全方位的執行聯動機制,雙方加強日常協作配合,共同破解“查人、找物、處突、維穩”執行難題。(譚歷偉)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