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迎規範 8家財險公司不能開展線上業務

金融監管總局近日發佈《關於加強和改進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的經營條件進行了修訂與完善。備受業內關注的是,通知對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提出了門檻要求。具體包括:最近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75%;最近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爲B類及以上;金融監管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根據今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摘要,富德財險、安華農險、都邦財險、珠峰財險、前海聯合、渤海財險、華安財險7家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爲C,安心財險風險綜合評級爲D。也就是說,從風險綜合評級來看,這8家財險公司不能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