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汽車近三成股份將被即時收購 資金仍面臨嚴重短缺

本報記者 陳靖斌 廣州報道

5月26日,中國恆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汽車”,HK.00708)發佈一則公告,引起了資本市場的廣泛關注。

公告發布後的次日,恆大汽車復牌,高開高走,盤中一度大漲超過110%。截至當日收盤,股價上漲約87%,市值約77億港元。

根據相關公告,恆大汽車擬出售31.4469997億股股份,佔公告日期全部已發行股份的約29%。據悉,這些股份將由潛在買方(或其經公司同意後指定的另一方)即時收購,該買方將向恆大汽車提供信貸額度,以支持其電動汽車業務的持續運營和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告還表示恆大汽車資金仍面臨嚴重短缺,天津工廠直至公告日仍未恢復生產。

福建華策品牌定位諮詢創始人、知名戰略定位專家詹軍豪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恆大汽車約29%的股份被即時收購,可能會對公司產生積極影響。具體來說,這次收購可能爲恆大汽車帶來新的資金支持,助力其電動汽車業務的持續運營和發展。同時,這也可能增強市場對恆大汽車未來發展的信心,從而提升其股票價格和市值。

潛在買方將收購近三成股份

5月26日,恆大汽車披露了一項潛在的股份出售計劃,並宣佈向聯交所申請於5月27日復牌。

此前在5月17日,恆大汽車在股價盤中暴漲70%後宣佈暫停交易。恆大汽車在公告中提到,5月16日,公司已獲悉共同及各別清盤人代表中國恆大集團(清盤中)、恆大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和Acelin Global Limited,與一名獨立第三方買方簽訂了條款書。根據該條款書,潛在賣方與潛在買方可能就恆大汽車股份的買賣簽訂最終協議。

5月26日,公告顯示,潛在賣方合共持有63.47948億股恆大汽車股份,佔全部已發行股份的約58.5%(“潛在待售股份”)。一旦簽訂最終買賣協議,根據其條款和條件,擬定其中的31.4469997億股(約佔公告日期全部已發行股份的29.0%)將被即時收購;另外32.0324803億股(約佔全部已發行股份的29.5%)將成爲潛在買方在協議簽訂後一定期限內的可行使選擇權的標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恆大汽車2023年年報,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國恆大持有63.47948億股恆大汽車股份。

今年1月29日,香港法院向中國恆大發出清盤令,安邁顧問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黃詠詩被高等法院委任爲公司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隨後,中國恆大於3月22日撤回了向美國法院提出的破產保護申請。中國恆大的公告稱,共同及各別清盤人仍專注於履行其職責,保全、最大化並返還公司價值以保護公司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在現階段,所有方案仍在考慮中,共同及各別清盤人將根據美國法典第11編第15章提出新的申請以支持必要或適當的方案。

恆大汽車表示已知悉條款書中提及的授信協議,據此,潛在買方將向公司提供信貸額度,以支持集團電動汽車業務的持續運營和發展。

資金仍嚴重短缺

目前,恆大汽車面臨巨大的資金壓力。財報顯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恆大汽車的資產總額爲348.51億元,而負債總額高達725.43億元。其中,借款爲264.84億元,貿易及其他應付款爲430.12億元,其他負債爲30.47億元。同一時期,恆大汽車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僅爲1.29億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恆大汽車的虧損爲119.95億元,較2022年的虧損276.64億元有所減少。然而,累計虧損達1108.41億元,股東虧損爲376.93億元,較2022年的989.06億元和686.51億元有所增加。

在5月26日的公告中,恆大汽車強調集團目前資金嚴重短缺。天津工廠自今年年初以來已停止生產,截至公告日期,尚未恢復。

此外,5月22日,恆大汽車收到地方行政部門的解除協議函件,要求退回19億元的獎勵及補貼。2023年年報顯示,恆大新能源汽車(天津)有限公司於2022年9月正式量產,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僅生產了1700輛恆馳5汽車,未達到相關要求。

恆大汽車在年報中提到,由於資金短缺,集團安排部分員工放假,天津工廠暫停生產。集團正全力引入戰略投資者,積極籌措資金以維持集團的生存和未來發展計劃。

詹軍豪指出,恆大汽車的資金短缺和天津工廠停產問題無疑給潛在收購方帶來了風險。“首先,資金短缺可能會影響恆大汽車的日常運營和業務發展。其次,工廠停產可能導致恆大汽車無法按時完成訂單,影響其信譽和客戶滿意度。此外,如果資金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恆大汽車甚至可能面臨破產的風險。”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也向記者表示,恆大汽車資金短缺,天津工廠自今年年初以來已不再生產作業對收購方來說仍可能面臨一定的風險問題。一是工廠停產可能會影響公司的生產和銷售計劃,導致公司業務受到衝擊。二是公司資金短缺可能會影響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研發支出,從而影響公司的競爭力。

(編輯:趙毅 審覈:童海華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