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說再見 5日起永久停機但無法除役每年多花7億維護

▲核一5日運轉執照到期,將進入「永久停機階段,不過由於水保跟環評計劃卡關電廠仍要維持基本運作,每年還要多花7億元。(圖/臺電提供)

記者馮建棨/臺北報導

臺電核一廠週三(5日)運轉執照到期將進入除役階段,不過由於環評及水保執照新北政府遲遲沒有發出,這就讓核一廠時間無法除役,燃料持續擺在反應爐內,每年要多花7億元運維費用

核一廠從1978年底開始運轉,也是當時政府10大建設之一,預估40年運轉期間可生產3800億度電,提供北部地區穩定的電力。核一廠陪臺灣走過能源危機,在1979年爆發石油危機後,以較低的發電成本驚險挺過最艱難的時刻,如今1號機40年商轉執照將在12月5日到期,隔天正式進入除役期,成爲臺灣第一座除役的核電廠

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3條規定,核一廠應於預定永久停止運轉前3年提出除役計劃,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同意核發除役許可後,於25年內完成作業;同時也需按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核電廠除役也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臺電這項除役計劃預計以4個階段,共25年時間完成除役,前8年爲「停機過渡階段」,接下來12年則進入「除役拆廠階段」,再往後3年爲「最終狀態偵測階段」,最後2年則是「廠址復原階段」。

核一運轉超過40年後,使用執照明天開始失效,但由於水保及環評計劃沒有通過,核一廠要進行除役遙遙無期。原能會表示,雖然除役環評還在審查,但臺電可以先進行除役規劃因應未來的計劃,且核燃料棒無法退出反應爐,電廠營運還是持續管制。

另外據瞭解,由於核一干儲的水保計劃沒有通過,燃料棒無法退出反應爐,每年將增加7億元的運維費,若是要等到室內幹儲設備完工,至少還要等10年,整體經費還要多花百億。

▼核一5日運轉執照到期,將進入「永久停機」階段,不過由於水保跟環評計劃卡關,電廠仍要維持基本運作,每年還要多花7億元。(圖/臺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