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牛EMPEROR宣佈復業 中巿府:敢開就罰300萬

「和牛EMPEROR」今年4月間被檢舉使用過期和牛,食安處派員稽查發現店內囤放外項過期產品,開罰144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資料照片)

臺中市和牛EMPEROR日式燒肉店,今年4月遭人檢舉,被衛生局查獲店內牛肉、冷麪等8項食材過期,遭勒令停業,同時開罰144萬元。和牛EMPEROR臉書預告將於8月5日重新開業;食安處證實業者申請復業,但沒說明逾期肉品處置方式,如果業者違反規定自行復業,依《食安法》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位於臺中市西屯區「和牛EMPEROR」2023年10月開幕,主打日式高檔燒肉,請來日籍主廚當料理長,客單價1人超過4000元,但今年4月卻被離職員工檢舉,店內賣過期和牛,業者一開始辯稱過期食材是爲了提升服務品質「留下要給員工進行教育訓練的」。

唯臺中市衛生局派員前往現場稽查,在店內查獲包括百公斤和牛、味噌、日本豆瓣醬、韓國豆瓣、冷麪、昆布高湯、蜂蜜檸檬濃縮飲料及石榴濃縮飲料等共12項過期食材,4月16日勒令業者停業,並加重開罰144萬元罰鍰,全案並在4月19日移送檢調偵辦,暫以食安法「他案」偵辦中。

但「和牛EMPEROR」日式燒肉店29日在臉書預告,將於8月5日重新開業;對此臺中市食安處表示,業者雖於日前曾提出復業申請,惟相關申請內容並未明確說明逾期肉品的處置方式,已請業者補正中,目前尚未收到補正資料,因此案涉刑法詐欺仍處調查階段,食安處亦已一併函詢臺中地檢署表示意見,目前尚未收到回函。

食安處強調,如業者違反規定自行復業,將依《食安法》規定,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另,因此案業者因不服市府行政處分,已提出行政救濟,目前尚在審理中;另有關罰鍰部分,已辦理分期繳納,預計今年底全數繳清後,屆時將依規頒發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