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過境 屏縣府呼籲農民申請豪雨災損現金救助
▲▼屏縣府呼籲農民申請豪雨災損救助。(圖/記者宋德威攝,下同)
今年6月13日豪雨造成屏東縣轄內農作物發生災損,業經農委會公告爲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屏東縣政府呼籲農民,如損失率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自107年6月23日起至7月2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請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檢具土地所有權狀、土地登記簿謄本、租賃契約書或經營同意書、印章、身分證、金融機構存摺,逕向土地所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縣府農業處指出,本次辦理現金救助,所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另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歷年,救助以1次爲限。
申請人可拍攝農作物災損照片做爲佐證,所拍攝影像應含損害程度之遠拍及近拍照各一張,照片中並有電杆、建築物、農路或其他明顯地標,可識別其土地位置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