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陪鄰居洗腎卻遭「茄子回報」 惡男反咬:是她自己做!
▲小鳳遭鄰居性侵得逞。(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免費圖庫pixabay)
南投小鳳(化名)是一名中度精神障礙患者,2年前陪同鄰居黃男到醫院洗腎,隨後卻遭性侵得逞,期間還曾被用茄子放到下體。經被害人提告,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2月,他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認他上訴無理由,將全案駁回。可上訴三審。
判決書顯示,黃男與小鳳是相識多年鄰居,清楚知道小鳳是中度精神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欠缺健全性自主能力。2018年7月23日上午,黃男駕車搭載小鳳,由她陪同前往醫療院所洗腎,隨後掏錢與小鳳購買保力達藥酒、香菸及檳榔等物。
兩人下午4時共同返回南投縣某處工寮,黃男見小鳳飲用保力達藥酒,趁她意識不清且爲中度精神障礙之人,不知抗拒之狀況性侵得逞。小鳳回家後將此事告訴母親,家人報警處理。
▲茄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黃男先於警詢中坦承,於案發當日洗腎完返回工寮後,曾用茄子放到小鳳下體,然而偵查中則否認有此行爲,並稱是小鳳自己將茄子放入下體,他在旁邊看,沒有動手。
黃男一審再改變說法,稱「我看到她在工寮脫光衣服,是她自己做,我叫她不要這樣,我沒有看清楚她做什麼」,之後再度改說「我是用茄子插入,我沒有用手指」。法官認定黃性侵犯行,予以判刑。
判決書顯示,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將黃男判刑3年2月,黃男不服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以他迄今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彌補所造成損害,認一審認事用法,俱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將黃的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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