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條款出爐! 金管會祭5大監理措施
浩鼎案爆發以來,針對外界建議加強生技類股相關監理措施,金管會12日發佈5大監理措施,包括上櫃條件公司淨值不低於股本3分之2、股票強制集保增列研發等核心人員、強化資訊揭露、投資人教育以及增訂個股借券賣出達一定標準,需納注意股票等;金管會表示,以上5項強化措施最快將在下週上路。
由於浩鼎案爭議延燒不斷,金管會全面檢討生技類股規範,此規範也被外界稱之爲「浩鼎條款」。證期局副局長張麗真表示,金管會參酌外界相關建議後,發佈5項強化生技股監理措施,包括第一,增訂取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函以科技事業身分上櫃者,公司之淨值不得低於股本2/3。
第二,股票強制集保規範方面,股票應強制集保的對象,增列主要研發及技術等核心成員,以及強制集保期間由目前之1年延長至2年。
第三,資訊揭露規範方面部分,生技新藥公司於解盲時,如無特殊情況均應揭露解盲之統計數據;另揭露各階段研發資訊時,應並同說明新藥的市場狀況、治療相同病症的藥物現況、新藥進入市場的計劃及對公司財務業務的影響等。
第四,增加科技事業上市(櫃)公司辦理法人說明會的頻率,並應於法人說明會,充分說明公司財務業務風險與產業現況等、證交所和櫃買中心將持續加強投資人教育宣導,並與相關協會合作進行獨立專家意見多元資訊分享與投資人座談會。
第五,增訂「個股借券賣出」達一定標準,納入公佈注意股票,以適度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
金管會強調,此次擬定的相關措施並非針對特殊產業訂定更爲嚴格的規範,而是希望在協助產業發展及保護投資人權益的考量下,強化相關監理機制,相關監理措施最快在下週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