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營業中2》違法濫墾加違建 苗縣府出手共裁罰52萬

縣府各局處人員到場現勘。(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縣府今天派員到場現勘。(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外界質疑實境秀節目《嗨!營業中2》違法濫墾森林及在農地蓋違建違法營業等違法情事,苗栗縣府則遭指責漠視放縱。縣府則迴應有積極依法查辦開罰26萬,2日再次各局處前往會勘,確定農地違規面積廣大、違法取水等事項,再裁罰26萬元,強調共開罰52萬元,只要有違法嚴懲不貸。

電視實境節目《嗨!營業中2》在造橋鄉平興村的拍攝地點涉嫌濫墾山林,立委陳椒華日前直指業主違規多時,苗栗縣府查辦數月未改善仍未改善,不過縣府強調,早在立委揭露前已依據《水土保持法》規定,對彭姓行爲人開出4次處分書、累計裁罰26萬,並勒令行爲人立即停工、恢復植生,目前多處已恢復植生。

縣長鍾東錦得知消息後,爲展現縣府依法積極處理、保護山林的嚴正立場,2日再指派地政處副處長樑煜誠率各局處前往現場聯合稽查,彭姓行爲人到場強調只配合拍攝節目、尚未對外營業,經比對先前航照圖影像,確認農地違規面積甚大,將再裁罰24萬元,餐廳建物違建在申請補照完成前,勒令停止供水、供電。

另外,水利處也認定行爲人未取得水權、違法取水,裁罰2萬元,並要求未取得水權前不得再行取水,如經查獲得按次裁罰,全案總裁罰金額爲52萬元。

縣議員廖秀紅等人也到場關切,「該怎麼罰就怎麼罰!」廖說,支持縣府依法裁罰水保等違規行爲,但希望縣府考慮地方發展觀光產業需求,能加強輔導業者合法化經營。

樑煜誠指出,經地政處調閱2020、2021年的航照影像比對後,今日會同農業處、水利處、工商發展處、行政處、環保局、文觀局及造橋鄉公所辦理現勘,確定造橋鄉造橋段1695地號等5筆農業用地,雖目前無營業事實及使用,但涉有違反《區域計劃法》第15條第1項的管制使用規定面積甚大,屬妨礙公共安全及環境保護情節重大者,並已確認行爲人,將立即依同法第21條及本府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新臺幣24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餐廳違建部分,縣府已勒令行爲人申請補照,在補照完成前先予停止供水、供電、停止使用,倘不遵從前述處置,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水利處今天現場稽查確認,該處一舊水井未依法申請水權,根據《水利法》規定對彭姓行爲人裁罰2萬元。

樑煜誠說,後續改善由文觀局、農業處及工商發展處,就露營區設立、農地農用方式及違建部分,輔導業者合法申請。不過,文觀局指尚未接獲業者申請設置露營區,但現場的坡度較陡的現況,全區想要申請獲准設置露營的可能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