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愛臺還是分化?必須廢除反滲透惡法(孫榮富)

國民黨擬修正《反滲透法》。圖爲多個政黨及團體2019年上街抗議《反滲透法》。(本報資料照片)

馬英九前總統出訪大陸返臺後,國民黨立刻主張要修改反滲透法,國民黨黨團也一起呼應相關法令。反滲透法是惡法,馬英九前總統與國民黨這個主張是相當正確的判斷。但是,與其修改這部惡法不如就將其廢除!

務實臺獨工作者賴清德說,「反滲透法是防止境外勢力惡意滲透,片面企圖透過武力或脅迫來改變現狀,無論是哪裡,都是絕對無法接受的事。」難道,企圖透過法律的脅迫來改變臺灣民主的現狀、改變臺海兩岸民衆和平對等的交流,就是可以被接受的事?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纔是雙重標準?

粗略檢視這部「反滲透法」內容,總共12條條文之中,有9條是懲罰條款,高達75%。但從規範對象看來,被懲罰的只能是「自己」國民,這是民進黨當局爲維護臺獨利益,從臺灣內部打壓、懲罰反對民進黨的臺灣民衆,給分裂兩岸和平關係、阻礙兩岸對等交流的外部勢力,尤其是美國、日本等看的一部惡法,務必要廢除不可!

當我們正以臺灣的自由、民主、多元價值而自豪之際,臺獨民進黨卻不斷以法律來限縮人民的自由與民主,將民進黨早前爲民主打拚的前輩們的心血,付諸流水。這不是民主倒退?什麼纔是民主倒退?

臺獨民進黨立下反滲透法,這不僅是國民黨主張的打壓人權而已,這是民進黨「扣紅帽子」、以「國家安全」的大帽子,讓臺灣的民主走回頭路,以犧牲臺灣民主來打壓臺灣內部政敵、懲罰、威脅臺灣民衆的典型的意識型態鬥爭。

換言之,這部「反滲透法」就是「芒果乾」(亡國感)的具體「法案化」。民進黨不斷強調「愛臺灣」,但是,可惡的是:在這部反滲透惡法之下,全臺灣的政黨、全臺灣的人民,被分化成支持臺獨民進黨就是「愛臺灣」,反對臺獨民進黨就是「不愛臺灣」,這「反滲透惡法」的終極目的就是:將「臺獨」與「愛臺灣」劃上等號,這不僅是可惡而且是相當可怕的一部法律!

(作者爲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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