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臺南火車站前走路撞孕婦 老公抓狂亮「 沙漠之鷹」恐嚇

▲1名溫姓男子因不滿國中生撞到他懷孕的妻子心生不滿,涉嫌持沙漠之鷹手槍造型之「打火機」亮槍恐嚇。(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網友在13日晚間11時許,在臺南爆料公社、PTT臺南版等社羣網站上,貼文指稱臺南火車站前有男子持槍市警分局同時接獲持槍恐嚇之報案警方據報循線在3小時內,將涉案溫姓男子查緝到案,惟發現溫嫌所持並非真槍,而昰把外型像手槍的「打火機」,警方認爲溫嫌觸犯刑法恐嚇罪嫌,偵訊後函送法辦

警方說,網友貼文指有陳姓市民朋友反映約在13日晚上9時許,自己的兒子在臺南火車站前廣場雞蛋糕攤位旁,突遭陌生人持疑似槍枝對其恐嚇,其子與同學見狀立即逃離現場所幸未發生危害,並請大家提供線索,此文一出立即在網上瘋傳。臺南市警一分局東寧派出所於同一時間獲報指稱,有3名國中生補習完要搭車回家,其中有1名國中生在臺南火車站附近1處賣雞蛋糕的攤位旁,撞到1名男子身旁懷孕的妻子,該名男子即作出「亮槍」的動作,3名國中生馬上逃離現場並報案。

由於本案發生地點位於臺南火車站前,且該時段正值人車鼎沸,竟有人敢公然持槍恐嚇民衆,市警一分局東寧派出所獲報後極度重視,展開全面調查,除立即通知被害人至派出所釐清案情,以刑法恐嚇罪受理並開立刑事案件三聯單,更立即派員調閱現場周邊監視器追查涉案對象

案經東寧所及偵查隊員細心積極追查,發現犯嫌身影及離開現場時所騎乘機車,進而以車追人查知涉案人身分,並循線查獲30歲溫姓男子到案說明及查扣恐嚇用之疑似槍枝,該槍枝經警方檢視確認非屬管制槍械,而係爲沙漠之鷹手槍造型之「打火機」。溫嫌向警方供稱系不滿國中生撞到他懷孕的妻子而心生不滿,才「亮槍」。全案偵詢後依恐嚇罪嫌函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市警第一分局特別呼籲市民,如與他人發生糾紛,應依循法律途徑或尋求調解等和平方式解決問題,切勿衝動以不當言語暴力等違法行爲相加,即便如本案之玩具槍造型的打火機,也會涉及刑法恐嚇罪之刑責;警方同時也呼籲,市民朋友在生活中如有遇到生命身體財產可能受到侵害之情況,請立即撥打110,一分局線上警網隨時到場,保護民衆安全,保障全體市民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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