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可轉債的剛兌信仰該放下了
證券時報記者 王軍
金融產品的定價,一般是以相應的風險爲重要考量因子。但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可轉債市場更傾向於認爲發行人的背景,尤其具有國資背景的企業,通常具有較高的信譽和償付能力,甚至可以超越企業財務數據傳遞的信息。國企可轉債的“剛兌信仰”一度十分牢固。
在打破剛兌的總體趨勢下,這一情況已然發生了變化。近日,某國企公告其發行的可轉債到期違約,無法兌付本息,成爲全國首例國企可轉債違約,國企剛兌的信仰被打破。
2024年可稱爲國內可轉債實質性違約元年。5月以來,已陸續有搜特退債、鴻達退債、藍盾退債和嶺南轉債出現實質性違約。相對於前面幾個轉債品種,嶺南轉債的發債主體具有國資背景。公開資料顯示,2022年12月,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成爲嶺南股份實際控制人。因此,嶺南轉債備受機構投資者青睞,在嶺南轉債的前十大持有人名單中,公募、券商等機構佔據主要席位。
A股的可轉債作爲一種權益融資工具,在機制設計上,下有“債性”託底、上有“股性”空間。有分析認爲,這種機制最大限度地考慮了發行人、投資者、大股東等參與方的共同利益訴求,具有典型的“贏家市場”特性。此前即便存在償付能力不足的情形,依然可以通過下修轉股價等方式,儘可能地保證投資者利益不受損失。而且,在很長一段時間,對於公開募集的債券,發行人也的確盡力保持了剛性兌付。但也正因爲這些過往慣性,導致投資者對可轉債的風險認知出現了偏差,進而強化形成對可轉債、尤其是國企可轉債的剛兌信仰。但在經濟環境變化以及政策層面對打破剛性兌付的硬性要求面前,企業經營情況無可避免地會出現分化,一些經營不善、資質較差的主體所發行的可轉債違約,自然也成爲市場所必需經歷的過程。
在一個成熟市場,相關主體真實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決定了其金融產品的風險等級。投資者在進行資產配置時,應該重點考量發行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而不是因爲對方是某種身份,就進行“拔高”或“歧視”。打破剛兌的政策初衷,就是希望以“風險收益”爲導向,用市場的力量,將資金匹配到最有效率的地方去。繼續執迷於某種背景或身份的剛性兌付,無疑是囿於過往的惰性思維,奢望繼續躺在剛兌暖房中“怡然自得”。
首例國企可轉債違約的案例出現了,這是可轉債市場的一小步,更是讓市場之手發揮作用、讓金融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