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企業在OBU開戶最快10月底上路 鎖定逾9萬臺商成潛在客羣
▲金管會宣佈,開放國內企業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立授信帳戶,最快10月底上路。(示意圖/記者袁茵攝)
金管會今(22)日宣佈,開放國內企業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立授信帳戶,預計最快10月底上路,提供多元化外幣金融服務,具外匯交易資金調度功能,以協助臺商辦理國際資金調度,目前初估透過境外在OBU開戶的9萬多臺商,將成爲潛在客羣。
金管會預告「境內法人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立授信目的帳戶規定」草案,這次重點共有5個,首先是明定境內法人可在OBU開立授信目的帳戶,以運用該帳戶進行與授信目的相關的資金收付,滿足其國際資金調度需求。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授信目的帳戶原則不計利息,因此銀行在辦理該業務時,應在開戶契約中明確約定,以利客戶瞭解。
第二,授信目的帳戶的資金往來對象,限開立於OBU、本國銀行境外分支機構、境外金融機構的帳戶,不得涉及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所稱指定銀行的帳戶。換句話說,此舉也就是不能與DBU(外匯指定銀行)往來。
第三,授信目的帳戶的資金往來,限於外幣與外幣之間的交易,不得兌換爲新臺幣;第四,該帳戶應以授信資金撥入的方式開立,不得以匯入款方式開立帳戶;第五,銀行應衡酌該法人授信目的相關資金收付的運作模式與調度需求,控管資金可停泊於該帳戶的時間及金額上限。
林志吉說明,銀行自訂客戶的資金停泊於帳戶的時間及金額上限,主要是考量各行各業在收付期限不一樣,部分企業可能於1個月即可收到貨款,因此銀行應考慮客戶資金上的需求。
至於臺商在DBU開戶不僅有利息,也可以理財,但在OBU開戶有其優勢?林志吉說,OBU帳戶必須以國際資金收復需求爲前提,若企業客戶皆爲國內客戶,且大多以新臺幣收付爲主,可選擇開DBU帳戶,但部分企業可能以外幣付款,能夠在OBU帳戶多借一筆資金運用,也就是多了一個選擇。
另據銀行局統計,目前共有59家銀行辦理OBU業務,其中本國銀行有36家、外銀23家;統計也指出,到今年7月底,目前帳戶數共有13萬戶,其中臺商背景在海外開設紙上公司回來開OBU帳戶約有9萬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