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第三屆董事長公佈 由企業人士擔任

國表藝中心公佈董事長。(資料照,李欣恬攝)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第三屆董監事人選,文化部已依規定報請行政院覈定,由企業家高志尚接任第三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相信第三屆董監事能在既有的營運基礎上,持續擘劃活絡藝文,提升區域發展平衡,並整合更多企業資源投入臺灣表演藝術發展,接軌國際。

依《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國表藝董監事任期4年,第三屆董監事任期將自2022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李永得表示,特別感謝任滿兩屆的董事長朱宗慶,以及董監事的付出與奉獻,尤其近兩年面對疫情的衝擊,國表藝迅速因應,推出各項方案維持表演藝術界的動能,協助表演團隊度過困境。期盼第三屆董監事在既有營運基礎上,新任與續任董監事能夠經驗傳承,以各自領域的專業經驗,爲國表藝帶來更多區域的聲音及視野,提升區域發展的平衡。

李永得進一步表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第三屆董事長高志尚,本身具有國際視野的音樂素養,過去不僅在企業經營方面追求卓越創新,打造出品牌形象鮮明的義美食品,平時亦善盡社會責任,長期關心臺灣藝文展演;同時,高志尚先生過去四年擔任董事,非常熟悉國表藝的運作,相信在高志尚董事長的帶領之下,國表藝能夠整合更多企業資源,投入臺灣表演藝術發展,創造臺灣藝文的新里程碑。

第三屆其他14位董事,包括那高‧卜沌(策展人及藝術家)、鄭榮興(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歌仔戲學系教授)、林淑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退休教授)、蔡長海(中國醫藥大學及亞洲大學董事長)、蘇昭英(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前執行長)、陳沁紅(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系教授)、於國華(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林麗娟(義守大學資深副校長及講座教授)、陳建甫(財團法人陳啓川先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郭玲玲(財團法人奇美博物館基金會董事長)、沈國榮(和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蔡清華(教育部政務次長)、曾厚仁(外交部政務次長)、蕭宗煌(文化部政務次長)。

第三屆監事5位,包括陳玲玉(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張敏玉(張敏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楊其文(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院退休教授)、陳以亨(國立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劉明津(文化部主計處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