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美擴大電動車減稅範圍 特斯拉、通用、福特等受惠
先前不斷要求拜登政府改變車輛分類定義的汽車製造商終於迎來一大勝利。
根據美國去年8月通過規模達4300億美元的《降低通膨法案》,符合4大條件的電動車才得以請領最高7,500美元的聯邦稅負抵免,這些資格要求包括車輛必須在北美生產組裝,電池組的關鍵原材料至少40%來自美國或與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經濟體,以及兩項排富條款,包括乘用車售價不超過5.5萬美元,而商用車、卡車和休旅車售價不超過8萬美元,以及未婚買家年收入不超過15萬美元及夫妻合併收入不超過30萬美元。
美國財政部最新發布的公告將讓汽車製造商的跨界休旅車得以取得補貼資格。新的分類措施將通用汽車的Cadillac Lyriq、特斯拉的五人座Model Y、福斯的ID.4、福特的Mustang Mach-E和Escape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的零售價上限從5.5萬美元提高到8萬美元。
此前只有一款福斯1D.4被美國財政部定義爲休旅車,適用8萬美元的排富價格。
汽車創新聯盟執行長John Bozzella對美國財政部的決定表示肯定,稱這消除了一些電動車稅負抵免方面的混亂,且立刻就有助於消費者購買電動跨界車或休旅車。通用汽車則表示,這項調整將使消費者、經銷商以及監管機關和製造商清楚瞭解這項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