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釋憲辯論 黃國昌:臺灣不能淪為「綠能,你不能」的雙標

藍白立委黃國昌(中)、吳宗憲(左)、翁曉玲(右)。圖/翻攝自udn tv

立法院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等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賴清德總統、監察院相繼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行言詞辯論,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指出,憲法法庭重要的是建立憲法原則,讓臺灣不再淪爲「綠能,你不能」的雙標。

黃國昌說,舉手表決是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第1項授權主席採取的合法方式,此次國會改革審議法案中,立法院長韓國瑜在民進黨暴力鬧場、偷走別人的表決卡等不堪行爲發生後,才依法授權採用舉手表決的方式,對於民進黨在憲法法庭程序中,提出過去從來沒有提過的舉手表決是違憲的論述,事實上很荒謬。

他說,更何況若按照民進黨的主張,表決器記名錶決已成爲憲政慣例的話,他沒辦法理解當初修立職法時,把追認總統緊急命令的權限明文從不記名投票,改爲記名投票,號稱公開透明的民進黨團卻抱持反對立場,民進黨立場到底是什麼,民進黨不斷前後矛盾、自打臉,讓人非常遺憾。

黃國昌說,在此次憲法法庭中,最重要的是建立憲法原則,就是臺灣絕對不能繼續淪爲一個「綠能,你不能」的雙標,若繼續下去,纔是對於臺灣民主最大的傷害。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國民黨立場認爲舉手表決既然是立法院議事規則規範的表決方式,應該尊重相關規則,而不是自創理論認爲有違憲、違法之虞,若民進黨團認爲此等行爲有違法,也請提出修法,在這之前請依議事規則辦理,立法院應該是尊重法律的地方,而非尊重黨意的地方。

立委翁曉玲則說明認爲憲法法庭不應受理調查權的原因,她指出,立職法是規定立法院行使的職權,與監察院、總統和行政院等無關,民進黨團提出釋憲,違反少數立委聲請釋憲的原則,因此次很多條文是依照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的,代表民進黨原先也贊成裡面很多條文,如今卻又聲請釋憲、提出反對,本就已違背「禁反言原則」。

翁曉玲說,民進黨團若不滿立職法條文,可以嘗試先透過修法方式來解決不合理條文,但對方還沒有窮盡一切方式,就逕行提出釋憲,違反憲法訴訟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