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又要恢復收費了?

近年來,非高速公路取消收費趨勢日益明顯,多地政府紛紛提前結束原定收費期限的公路收費,甚至斥資回購高速公路,實現本地車輛免費通行。然而,這一趨勢似乎正在發生變化。近期,部分地方開始恢復或新建國道收費站,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8月26日,山東省政府網站發佈《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濟南黃河大橋設置收費站的批覆》,同意濟南黃河大橋設置收費站,收費期限長達25年,具體收費標準和起止時間由省政府有關部門覈定後另行公佈執行。

正在建設中的濟南黃河大橋 圖片來源:濟南城市建設集團微信官方號

據瞭解,濟南黃河大橋是正在建設中的新橋,總長7.748公里,其中主線橋樑長6.87公里,總投資78.93億元。

同時,濟南黃河大橋也是國道104線上的橋樑,國道104起點爲北京市東城區永定門橋,終點爲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東星村,全程2606公里,經過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江蘇、安徽、浙江、福建八個省份。

而在更早之前,吉林省和湖北省也分別有國道大橋和一級公路開始收費。這些案例表明,國道恢復收費並非個例。

面對這一變化,公衆不禁產生疑問:國道,又要恢復收費了?

多條路段恢復收費

在不少人觀念中,普通公路一直被視爲具有一定公益性質的公共產品。但實際上,普通公路取消收費的歷史並不算長。

2009年,中國開始推行“燃油稅改革”,即用成品油消費稅取代養路費等交通收費的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

此後,各地政府逐步有序地取消了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並結合自身的財政狀況,適時回購經營性公路,爲公衆提供免費服務。普通公路逐漸被視爲一個公共產品,非高速公路取消收費成爲趨勢,一些地方的收費站也相繼被拆除。

據交通運輸部數據,截至目前,全國除新疆外,其他省份均已取消了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共減少收費公路15.05萬公里,撤銷收費站2681個。

不過,在部分地區這種趨勢似乎正在發生變化。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李沛霖等人整理出了一份近年新增公路收費站不完全統計表。從圖表中可以看出,自2021年至今,安徽、山西、甘肅、湖北、吉林、陝西、江蘇、山東均發佈過國道收費站開通收費的公告。

自2021年至今,多省均發佈過國道收費站開通收費的公告 圖片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李沛霖等人整理歸納

2023年10月,江蘇省同意205國道宿淮收費站建成並符合通車條件後開始徵收車輛通行費,這一決定曾引發公衆的熱議。按照江蘇省政府發佈的《省政府關於同意205國道宿淮收費站開徵車輛通行費的批覆》,由宿遷、淮安兩市進行聯合收費,收費期限從開徵車輛通行費之日起計算,在收費站運行兩年後再進行評估覈定。

公開信息顯示,205國道是我國道路網的縱線之一,北起河北秦皇島市,南至廣東深圳市,全程2976.450公里,途經河北、天津、山東、江蘇、安徽、浙江、福建和廣東八個省份。

那麼,恢復國道收費是否有依據?

根據現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三條,公路發展應當堅持非收費公路爲主,適當發展收費公路。這一規定明確了非收費公路的主體地位,同時允許在特定情況下通過收費來支持公路的建設和維護。此外,《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對收費站的設置進行了嚴格規定,非封閉式的收費公路的同一主線上,相鄰收費站的間距不得少於50公里。

與此同時,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允許長度800米以上的二車道獨立橋樑和長度500米以上的四車道獨立橋樑建設收費公路。

因此,按照這一條例,濟南黃河大橋設置收費站符合相關規定。

值得關注的是,《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自2004年正式施行以來,由於收費公路發展的環境一直在改變,因此幾經修訂。2018年年底,交通運輸部曾就《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同年12月21日,在交通運輸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草案爲進一步控制收費公路規模,提升路網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降低過路過橋費用,明確今後只能新建高速收費公路,不再新建收費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和獨立橋樑、隧道,存量的收費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和獨立橋樑、隧道,會隨着收費期屆滿或政府提前回購等方式,逐步有序停止收費。

據瞭解,按照程序,《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訂徵求意見於2019年1月20日結束後,交通運輸部在研究吸收各方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修訂草案後報送國務院。

2024年5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被列爲“2024年擬製定、修訂的行政法規”。不少業內人士認爲,新版條例或將在未來不久頒佈,並對條例中可能出現的關於收費公路的內容充滿期待。

清華大學交通研究所副所長楊新苗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2018年交通運輸部就《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時,該草案符合當時的經濟環境和形勢。然而,養路需要資金支持,而車輛購置稅和燃油稅是國家交通運輸部門的兩大收入來源。但近年來,這些稅費的增長已經接近頂峰,而基礎設施的管養規模卻在不斷擴大。因此,從當地政府的角度來看,非高速的公路收費也許可爲當地帶來一定的財政收入,從而緩解資金壓力。

李沛霖也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目前新能源汽車高速發展,2023年中國的新能源汽車銷量達到了300萬輛,假設每輛車每年節省的燃油稅約爲3000元(耗油量1000升),則僅此一項就可能導致燃油稅收入減少90億元。

2024年2月,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張玉玲等人在《中國公路》雜誌上發表了題爲《高速公路養護期收費制度的思考》的文章。文章指出,當前全國普通公路每年養護管理資金需求缺口在50%左右,有40%左右的普通公路陷於“列養但無錢養,應修但無錢修”的困境,並且隨着公路里程的增加,公路養護資金缺口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

河南交通運輸戰略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劉文豐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國家雖然倡導高速公路收費、幹線公路免費的發展方向,但未明文禁止幹線公路收費。但他也同時指出,目前幹線公路收費主要位於山嶺重丘區,這類區域路網稀疏,幹線公路上主線收費站被繞避的可能性較小,而平原區路網稠密,幹線公路不具備進行收費的現實條件。

“目前雖然有部分幹線公路開始收費,但仍是少數現象,未扭轉免費公路作爲幹線公路主體的大趨勢。”劉文豐說。

專家:應衡量綜合效應

部分國道開始實施收費後,公衆對於收費後可能產生的影響同樣表現出了較高的關注。

楊新苗指出,普通公路收費將帶來一系列深遠影響。對個人而言,收費可能導致他們選擇繞行以規避費用,從而降低某些公路的使用頻率。對貨物運輸而言,收費將增加運輸成本,可能對物流產業造成不小的衝擊。因此,如何界定哪些地方應該收費,哪些地方不應收費是一大挑戰。同時,他也擔心一旦地方開啓收費的口子,過多效仿帶來的大範圍收費,會偏離交通強國支持發展的初衷。

楊新苗進一步表示,一些發達地區的企業更傾向於在免費公路沿線設立企業,以便降低運輸成本。若周邊均爲收費公路,則不利於企業聚集發展。鑑於產業的選址與收費公路政策緊密相關,各地政府需慎重考慮收費政策對產業發展的潛在影響。

然而,無論影響如何,當前國道恢復收費已被開了“口子”,且道路養護的資金缺口依然巨大,如何實現可持續發展成了當下關注重點。

李沛霖指出,目前恢復收費的國道中,僅有204、205國道實行按車型收費,湖北荊門國道按重量收費,109國道按全程收費,其餘近十條國道的具體收費標準並未詳細公佈。若重新收費,需制定合理的收費政策,確保收費的透明化,避免過高收費增加公衆負擔。

李沛霖建議,應實行差異化定價策略,科學平衡收入與支出。根據時間段、車型、路段等因素實行差別化收費,鼓勵非高峰時段出行,以減輕高峰時段的交通壓力。同時,應根據車輛對道路的損害程度和危險程度進行分車型收費,並對特定羣體(如低收入家庭、學生等)提供優惠或減免政策。

此外,他還建議,應採取多種措施填補新能源汽車帶來的養護缺口,如直接對新能源汽車收取專門養路費,或通過安裝智能設備記錄里程並按里程收費。他還提到可利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新能源汽車的碳減排效益轉化爲經濟價值。

對於依賴國道進行日常通勤或物流運輸的居民和企業而言,國道恢復收費可能會增加他們的經濟負擔。李沛霖認爲,政府可以出臺補貼政策,成立專項基金,用於資助受國道收費影響較大的企業(如長途運輸企業)和個人。同時,對依賴國道進行物流運輸的小型企業提供稅收優惠政策,如減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並鼓勵金融機構爲這類企業提供低息貸款等金融支持。

公路與旅遊發展緊密相連。中國旅遊改革發展諮詢委員會專家委員孫小榮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表示,隨着自駕遊的普及以及房車露營、戶外運動的興起,中短途出遊的人們普遍會選擇自駕遊。許多旅遊線路、旅遊帶、旅遊廊道等都是由國道、省道、縣道串聯起來,形成“以路串景”的全程自駕體驗廊道。

孫小榮指出,近年來各地都在推動“交旅融合”,依託生態資源和旅遊資源豐富的國道、省道、縣道來建設“旅遊風景道”或“旅遊公路”。他擔心一旦國道、省道、縣道恢復收費,有可能對遊客的出行意願和“交旅融合”的建設構成阻礙,抑制地方文旅經濟的發展。

與此同時,近年來公路旅遊已經成爲文旅消費的新熱點。例如318國道、219國道、獨庫公路、威海千里山海自駕旅遊公路等都是熱門自駕遊線路,“最美的風景在路上”,公路自身成爲旅遊體驗地、消費打卡地和核心吸引物。

威海千里山海自駕旅遊公路 資料圖/圖蟲創意

同時,隨着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的啓動,黃河、長城、長征、大運河等國家文化公園沿線各地都在積極建設主題風景道,例如山西省建設的“黃河一號”“長城一號”“太行一號”風景道,它們與國道、省道、縣道有相當長部分的重疊和交叉。

孫小榮建議,對於已經取消收費的國道,應儘量避免恢復收費,以免增加民衆負擔。如果確實需要收回投資債務或地方政府承擔不起管理維護費用,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適當收費,但應設定一定期限。對於實施“交旅融合”發展的風景道、景觀道、旅遊公路、旅遊廊道等路段,應儘量取消或減免收費,實施“以旅養路”策略,通過文旅消費者的消費活動產生的經濟效益,實現資金反哺並促進地方經濟的持續發展。

“各地在相關政策出臺前,應全面衡量政策的連帶和綜合效應。”他說。

作者:陳淑蓮

編輯:孫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