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弊案起訴15官商 圖利業者91億元 黃偉哲全身而退

臺南七股因光電業者與市府經發局官商共謀小二甲禁令違法解套,逐漸覆蓋太陽光電板,美景已不復見。圖爲示意與新聞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檢方偵辦光電弊案,查出力暘集團總裁古盛𪸩爲規避繁瑣審查程序、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涉與市府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時任能源局組長林文信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圖利五天公司違法通過設置案場,估算廿年售電收入逾九十一億元,檢方昨依貪污等罪起訴十五名官商,臺南市長黃偉哲則全身而退。

陳凱凌等人配合關說 施壓同仁

起訴指出,陳凱凌等人配合力暘集團關說,甚更施壓同仁,斲傷民衆對公務機關的信賴,古盛𪸩以政院顧問之姿,私下或帶領高階主管向政府相關部門喬事,施壓公務機關,犯後卸責狡辯,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臺南地檢署指出,爲釐清相關案情,檢察官今年二月廿九日以證人傳喚臺南市長黃偉哲,但依目前調查人證、物證,無積極證據足認黃偉哲涉案。

檢方指出,兩年前因偵辦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出租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涉侵佔案,發現力暘在臺南七股一帶從事土地整合過程疑涉不法,專案小組共搜索六十八處地點,查扣證物及現金三七八○萬元。

起訴指出,古盛𪸩爲使集團天英、天心、天柱、天任、天芮等五間公司(五天公司),以面積未達二公頃非都市土地(俗稱小二甲)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與林文信、陳凱凌等公務員共謀解套方法。

小二甲光電開發大增 農地破碎

當時小二甲變更作光電使用的開發案大增,造成農地破碎及使用爭議,嚴重影響農業生產,改制前的農委會於二○二○年七月公佈,除符合其增訂要點但書規定外,已不再同意小二甲申請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

古盛𪸩等人明知,同年八月後以五天公司名義申請小二甲案場均不符合規定,爲求審查中的小二甲案解套通過、不受禁令影響而繼續送件,因此向能源局、經發局關說請託,出具七月卅一日前與地主簽署土地所有權使用同意書等證明文件,即可納入「一○九年太陽光電六點五GW達標計劃」列管範圍。

不實土地使用同意書 審認過關

林文信、陳凱凌明知力暘將以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申請,且當時已是一一○年度,不符作業規定,竟因古盛𪸩不斷施壓,應允其提議,並召開光電推動研商會議,逐步將力暘申請案件,納入一○九年計劃認定樣態內。

力暘還以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向經發局抽換原申請文件,使五天公司經單位審覈後,順利取得興辦事業計劃同意函,並由陳凱凌指示承辦人認定力暘補件資料及陸續申請興辦事業與農變說明書,均符合該計劃審認樣態,不受小二甲禁令影響。

能源局也據此辦理後續審查作業,核發電業籌設許可及農地變更使用同意函,由經發局核發五天公司興辦事業計劃同意函,使五天公司減省申請開發計劃所需支出的技師簽證費用、開發影響費、出流管制規畫書費用約八三○萬元,圖得可繼續利用承租的土地設置太陽能光電用益狀態,不法利益估計九十一億二六○一萬元。

臺南光電案主要被告 製表/邵心傑 圖/聯合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