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老闆請注意! 41天春安勞檢正式啓動
爲強化歲末及春安期間防災作爲,督促業者重視勞工工作安全並協助其落實自主管理,勞動部今天啓動41天的「112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劃」。(報系資料照)
隨着年關將近,事業單位歲修、清理或趕工等臨時性及動態性作業增加,發生職業災害及因超時工作產生過勞風險,也相對升高;爲強化歲末及春安期間防災作爲,督促業者重視勞工工作安全並協助其落實自主管理,勞動部今天啓動41天的「112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劃」,預計實施3350家次檢查及30場次宣導,透過加強檢查、宣導及輔導等措施,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防災機制,並採取預防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等相關措施。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朱文勇表示,歲末年終期間交通運輸業、零售量販店、儲配運輸物流業及餐飲業等行業進入業務繁忙高峰期,加上製造業往往會在此時,停機歲修,營造工程爲趕工,且春節前物流業及大衆運輸頻繁,發生職災風險較高,因此即日啓動春安勞檢。
今年春安勞檢重點包括夜間工作職場暴力預防,石化與化學工廠則應強化危害物之管理及動火許可,營造工程尤其應落實施工架、擋土支撐與模板支撐等作業之災害預防,且工廠歲修作業對進場管制與承攬管理等事項應確實辦理,以避免火災、爆炸、墜落、物體飛落、倒塌崩塌及泄漏中毒等災害。
並將就勞工是否超時加班、加班費給付及休息休假等重點事項加強實施勞動條件檢查,事業單位如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每項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者,將依法停工。
勞動部重申,處分不是目的,僱主能確實改善才是重點。因此特別呼籲,僱主在此歲末年初期間,要求勞工增進產能或追趕工程進度的同時,對於職場的安全設施及管理絕對不能疏忽,如有延長工時、例假彈性調整措施等,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