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農地出租新法--農田合種
面對農村人口高齡化,農業後繼無人,導致農業生產力降低,農業結構失衡,如何順利完成世代交替,爲農村注入新活力,讓農業再進化,已是當前農業施政最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
農政機關爲了讓高齡農民能把農地交出來,由大佃農或年青農民來承租,自今年一月起將原有每年補助休耕兩期改爲一期,另一期鼓勵種植其他作物,希望透過減少休耕地補助手段來降低農民休耕意願,並對願意把農地拿到農會「農地銀行」媒合的農民提供優惠,如果租不出去第二期辦理休耕政府仍會給予兩萬元補貼,來提高高齡農民將土地出租的意願,立意甚佳。
問題是政府雖然提出多種復耕選項包括:獎勵種植替代作物;具外銷潛力作物;有機作物;有機作物;地區特產或種植短期經濟林等,但是相關配套不夠完備,許多農民考慮到種苗、水源、技術、產銷、方便性、人力、收益等現實問題,且對政府政策推動的持續性產生疑慮,復耕項目最終還是選擇他們最熟悉的種稻,根據官方統計今年第一期休耕轉作水稻面積近八千公頃收穫量可能增加五萬–六萬公噸,是否會影響到收購糧價農民已經開始剉列等,農政機關應該儘速出面說清楚講明白好安農民的心,也可以減少被糧商操作的空間。特別是近年來政府推動攸關農民生計的農業政策經常朝令夕改,讓許多農民對政府失去信心,寧願不領補助也要保有農地,儘管政府官員一再保證出租農地絕對不會收不回來,也下鄉舉辦多次宣導講習,但是許多高齡農民配合意願仍然不高,反讓種稻面積暴增。政府未能對症下藥,想要「騰籠換鳥」的企圖恐怕很難奏效。
根據這些年鑽研有關「築巢引鳳」、「騰籠換鳥」等策略運用心得,要透過「騰籠換鳥」來強化臺灣農業經營效能與國家競爭力,其實是有方法可循。政府若顧及高齡農民心態可以推動「農田合種」制度,不僅高齡農民可以保有自己農地無需交出來,還可以和合作社、產銷班、農企業或農業經營理念和效率高的農民採取「合種」模式,讓他們以代耕、契作方式幫助高齡農民來種植政府獎勵之經濟作物,兼具提高經營效能和紓解勞動力不足等優點。農民除了天天可以看到自己的農地(沒有需把農地交出的疑慮),心裡多了份踏實感,還可以自行選擇合作對象,不怕自己的農地遭到濫墾、濫用。
更重要的是高齡農民可以領到兩期補助,因爲第二期轉作進口替代作物、地方特產等可以領取政府相關獎勵補助,所種植的經濟作物收成後還可以分紅,既不需要向昔日一樣擔心產銷失衡的問題,農民總體收入也不亞於先前政府給予兩期休耕共九萬元的補助金額,卻可以避開「把田交出來」的陰影,何樂而不爲。
這樣的構想前些日子下鄉與地方農民、農會、合作社、農企業等研商時獲得普遍的認同和支持,並找到願意試點的合作對象,未來還計劃結合鄰近農村社區資源擴大「農田合種」效果,並進一步整合出六級化產業(一級生產+二級加工+三級休閒)的總體農村營造,藉以提高農產品附加價值,鼓勵多元化經營,開展農工商協同合作,達到活化農地與農村經濟的目標,讓農業成爲幸福產業不再只是選舉口號。而相同的模式亦可運用到漁村的合作經營。
改革不能躁進更不能專斷,應該要集思廣益才能達到目標,特別是針對攸關民生的農業議題。政府不經意的採用新、舊農詞彙,隱含改革與反改革的意涵,徒增對立反畫出世代鴻溝,不利於未來臺灣農業結構的調整和世代傳承,政府施政是該多用點心了!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經濟系教授。本文爲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