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黃金磨成粉」轉賣投資負責人捲款逃逸 受害人提告判決出爐

(示意圖/shutterstock)

王姓民衆在2018年參加投資講座,該公司以將黃金磨成粉末,輸出印度轉賣套高報酬吸金,王投資後該公司負責人落跑,她提告求償,臺灣高等法院判決該公司及相關幹部等須連帶賠償105萬多元確定。

王姓女子提告主張,自己參加頂尖公司的投資講座、說明會,加入成爲高級會員,但王姓負責人在進階講座課程上,講授有關黃金磨成粉末後,自香港攜帶到印度、日本等地轉售賺取巨幅價差之投資計劃,鼓吹會員投資賺取高額紅利。

王女在2018年5月26日加入成爲高級會員,並簽訂郵寄精品合約,將投資款130萬元匯入對方帳戶,參與郵寄精品事業,期間已受領紅利24萬3747元,但王姓負責人遭檢警追查,受害人無法取回投資款105萬6253元之損害,她提告請求返還,法院判該公司及相關負責人須連帶賠償105萬62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