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需失衡 親子停車證比格位多57倍

臺北市規畫路外停車場設置親子停車專用格位,有議員發現市府發出的停車證比格位多出57倍,供需失衡已出問題。(張立勳攝)

臺北市規畫親子專用停車格位,方便家裡有孩童的車主停車,市議員吳沛憶發現,市府核發9萬4073張親子停車證,但親子格位僅1644個,落差高達57倍,供需比失衡出現大問題,建議市府比照臺中、花蓮增設路邊親子停車格。北市停管處對此迴應,依法僅可在路外停車場設親子停車格,會再檢討增加格位。

議員批 2%只是低標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交通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在百貨、量販店、有兒科、產科病房的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園區等場所附設停車場,需保留2%的汽車停車位,作爲孕婦以及育有6歲以下小孩家長的親子專用車位。

不過,吳沛憶發現,北市依法共畫設1644個停車位,但核發出去的親子停車證,包括有孕婦版9914張與兒童版8萬4159張,共9萬4073張,比停車格多出57倍。

吳沛憶指出,發證數那麼多,顯示市民有高度需求,很明顯車位供給遠遠跟不上需要,她估算每輛車若都只停半小時就開走,不眠不休要輪完也要超過24小時,法定的2%比例只是最低標準,中央沒有說不能規畫更多,市府應視市民需求增加親子停車格。

停管處將檢討增格位

她說,北市所有親子停車格都在路外停車場,早在2018年臺中及花蓮就有在親子出入需求較高的路段,設置路邊親子停車格,如熱門遊憩景點、幼兒園、兒科診所、婦產科。

吳沛憶建議,比如在醫療層面,目前法規僅規範到區域級以上醫院,很多孕婦跟兒童是在產科、兒科診所看醫生,同樣有停車需求,還可能發生家長帶着小孩飛奔前往就醫的緊急狀況,市府應該擴張畫設範圍,仿效花蓮跟臺中,選擇適當的路段設路邊親子停車格,才能更全面照顧孕婦與孩子。

民衆樑媽媽抱怨,政府規畫親子格位對家裡有孩子的開車族相當友善,可是每次想停親子格位幾乎都被停滿了,看得到卻停不到。

對此,停管處迴應,親子格位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設置,僅可在路外停車場規畫停車格,路邊畫設不符合法規有疑義,必須透過中央修法,但市府會再檢討增加路外停車場親子停車格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