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團體籲自聘移工、延長年限 勞動部這樣迴應說明

爲協助未委託仲介的僱主,自行申請聘僱移工,2007年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採單一服務窗口。(報系資料照)

有工商團體建議,應由企業自行聘僱移工,建議免經仲介並延長在臺年限,勞動部說明,爲協助未委託仲介的僱主,自行申請聘僱移工,2007年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採單一服務窗口,提供專人服務協助僱主自行申辦作業,另爲協助製造業僱主自國外引進移工,與來源國合作辦理製造業專案選工服務,客製化協助僱主自國外引進移工,至今已服務超過18萬名僱主及移工,協助製造業僱主自來源國引進近2200名移工,有效節省僱主聘僱移工的申辦費用。

勞動部說明,直接聘僱中心與來源國合作推動製造業專案選工服務,系以直接聘僱中心爲受理窗口,僱主僅需提供勞工需求,由移工來源國協助客製化招募3至5倍左右勞工,僱主得選擇在臺書面、視訊或親赴海外選工,再由直接聘僱中心協助申辦文件及來源國協助辦理移工入國事宜,僱主於指定期間內即可引進合適的勞工,僱主除可省去服務費及仲介費,且可依僱主人力需求期程引進移工,省錢、省力又省時。

而去年推動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符合資格的優秀資深移工轉任爲中階技術人力,避免所僱用的資深優秀移工受限在臺工作年限,必須返回母國,也可由直接聘僱中心協助未委任仲介僱主,提供自行聘僱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相關服務,迄今亦已服務近千名僱主申辦中階技術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