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踢爆女少校兒媳偷情讓他「絕子絕孫」 反因這事被判刑

曾任職政治作戰局的蘇姓女少校不滿洪姓公公向媒體爆料自己揮霍前夫金錢無度,怒告洪男加重誹謗罪。高雄地院認爲洪男承認只聽兒子片面之詞就向媒體散佈不實言論,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曾任職政治作戰局的蘇姓女少校不滿洪姓公公前年向媒體爆料自己外遇,還指控自己揮霍前夫金錢無度,怒告洪男加重誹謗罪。高雄地院認爲洪男承認只聽兒子片面之詞就向媒體散佈不實言論,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前年12月某媒體爆料蘇女出軌外遇,吸引多家媒體追訪,洪男出面證實此事,怒批蘇女還改了孫子的姓氏,等於讓他「絕子絕孫」。洪男還痛批蘇女是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的軍官,搞外遇可能會危及國家安全。此外,蘇女揮霍無度,每個禮拜都要花兒子4萬元。蘇女不滿遭公開指控,離婚後怒向洪男提告加重誹謗罪。

蘇女外遇案經法院判決,蘇女與徐姓男子外遇,有對話記錄爲證,遭判侵害丈夫配偶權,須賠償洪男之子20萬元。

洪男辯稱,蘇女揮霍無度之事都是「聽兒子說的」,高雄地院認爲,洪男僅聽兒子的片面陳述,未經查證就透過媒體對外放話,顯然已有惡意或或至少有重大輕率情形,判洪男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