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小情侶情人節「口愛」 他偷拍還散佈!下場很慘

高中小情侶情人節在男廁「口愛」,高男不僅偷拍還散佈,下場非常慘。(示意圖 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高姓男子,2022年2月14日情人節當天晚間7時許,在臺鐵在高雄的一處車站內,發現一對穿着高中校服的小情侶(A女、B男),在車站內男廁裡「口愛」,高男竟拿出手機偷錄影片,還將影片傳給朋友,後來影片竟然被上傳網路公開,警方接獲報案後將高男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高男坦承偷錄及散佈A女、B男之性影像,並對刑法妨害秘密罪部分認罪,但矢口否認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他辯稱,「我不知道被害人未滿18歲,我以爲他們是滿18歲的高中生。」。辯護人則以:「被害人當時穿着運動服,而非學校制服,從拍攝角度及被害人外貌,高男無法查悉被害人未滿18歲。

法官認,A女遭偷拍當時身着學校運動服,且從外觀上可輕易辨識,A女、B男均是高中職以下在學學生,不會因爲他們未着學校制服而有異。而且,高男在警詢時已坦承,在偷拍當時覺得他們看來像是學生。

法官認爲,高男偷拍A女、B男從事口交行爲的性影像,造成流傳至網路之風險,使A女、B男時時處於該影像可能遭受公開、散播的擔憂與恐懼中,對少年之身心健康、隱私權侵害甚鉅。

A女母親到庭也向法官表示:我女兒還要去做心理諮商,都有恐慌症,要靠藥物才能睡覺、沒有去自殺已經很難得,她現在還在看身心科,還是沒辦法放下。

高男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嫌,因逾期檢方諭知公訴不受理,法官日前依法判決,高男犯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又犯散佈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處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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