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慣竊被退學父母告縣政府 獲賠80萬校長還登門道歉
日本一名高中生多次偷竊,被學校要求退學。該生父母提告,獲賠日幣80萬元,校長也親自道歉。(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日本一名高中生因多次在校園內偷竊,遭學校退學,該生父母認爲孩子「受教權」受損,一狀告上法院。最後雙方和解,學生獲得80萬日圓(約新臺幣21萬元)賠償金,校長也親自道歉。這則新聞在PTT引發討論,有人贊同說「學校有部分負責要教好啊,犯錯就開除不是處理的方式」,也有人諷刺說「那到下間學校還不偷爆」。
據日本《讀賣新聞》報導,日本鳥取縣某所縣立高中一名男學生,2016年10月因偷鞋被警方逮捕,並通知學校。校方約談男學生的母親,表示該生多次偷竊,希望他主動退學,否則校方也會給予退學處分。
男學生主動辦了退學,但他的父母認爲,偷竊並非重大罪刑,學校強迫退學讓孩子受教權受損,且留下心理創傷,因此對鳥取縣政府提告求償160萬日圓(約新臺幣42萬元)。最後雙方和解,鳥取縣政府賠償80萬日圓(約新臺幣21萬元),而該校校長也親自道歉。
這則新聞引發日本網友爭論,有人贊同也有人反對。同樣的,PTT鄉民看法也相當分歧,有人贊同表示:「退學真的一點幫助也沒有 校方便宜行事」、「學校有部分負責要教好啊 犯錯就開除 不是處理的方式」、「你學校看到犯錯的人就開除你開甚麼學校?」、「又不是殺了人 這種就要退學 你凱什麼學校? 腦子還活在昭和時代喔?」。
不過更多人說:「不該退學,應該報警」、「臺灣法官表示:可叫化是國際趨勢」、「恩恩 看來偷竊換成強姦也可以獲賠」、「品德教育是靠父母 推給學校幹嘛?」、「來臺讀書啊 在圖書館射在女同學外套都沒事」、「那到下間學校還不偷爆」、「陳水扁貪污貪成這樣現在還不是爽爽過,人類真悲哀」。
臺灣也曾發生過,新北市某國中6名高關懷學生,吃光一個班30人份的炸薯條和烤雞腿,老師報案,6名學生被帶到派出所,該校校長表示「學生有偏差行爲,終究要回歸學校教育。」希望撤回報案,但因竊盜屬公訴罪,警方仍依法將6人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