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拆違建未收費 挨批懲罰性不足
高市婚紗店「翡麗婚禮」10日發生火警,4層建築燒剩骨架,事後店家遭爆使用執照是2層樓加強磚造建物,疑似自2009年起違建迄今。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知名「翡麗婚禮」婚紗店前天遭大火燒到剩骨架,險些波及鄰宅,高雄市政府昨證實爲列管違建,但非優先拆除對象。民代質疑,全市違建11.8萬件,平均每年拆除3900件,需花30年才能拆完,且每年拆除費用約300萬元,卻未向屋主收費,造成財政負擔,對違建懲罰性不足,要求比照臺北制定違建強拆收費標準。
工務局說明,向違建戶收拆除費雖符合公平正義,但考量營建物價波動及物調起伏大,難以制訂基準,目前與各界持續溝通,最終希望違建不再增加,並提高違建自拆率,徹底解決問題。違章建築處理大隊則表示,拆除人力、經費均吃緊,市府2015年曾將強拆違建收費自治條例草案送進議會,但議員最後考量民衆權益退回。此外,現行拆除違建往往變成鄰里間挾怨報復工具,市府鐵腕強拆恐窒礙難行。
「翡麗婚禮」10日竄出大火,事後店家遭爆,使用執照登錄是2層樓加強磚造建物,疑似2009年起即擅搭違建到4樓高,違章處理大隊昨表示,合法建物爲2層建築,含1層屋突,因火警已無法判別實際高度與層數,此案先前已查報,屬列管違建但非優先拆除對象,後續由所有權人自行處理。
據統計,高市違章建築達11.8萬件,6都中僅次於新北,需花30年才能拆光既有違建;違章處理大隊就嚴重影響公安的違建會先告知自行拆除期限或籤立自拆切結書,屆期未處理即由市府強拆,高市每年約3成違建須強拆,工務局每年編列近300萬元強拆卻未收分文,去年近700案由市府支付拆除費,議員認爲懲罰性不足。
議員白喬茵認爲,現今物價上漲,市府變成「拆越多、虧損越多」,相當不合邏輯。臺北市2015年即訂定違建強制拆除收費標準,高市應該比照實施,由違規者付拆除費。
議員林智鴻建議市府組專家審議委員會,對有立即性危險的違建,提前1年審議,公告排拆時程,讓違建戶提早獲知,有助提升自拆率,也讓市政府預算花在刀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