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釋憲? 8大法官這兩個月不受理上百件案
高虹安被控助理費案因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爲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全案暫停審理,後續可能結果引發各界關注,雖然賴清德總統今核可行政院對新通過的憲法訴訟法提出覆議,但目前8位大法官過去兩個月仍作出百餘件不受理裁定,法界人士指出,高虹安案的釋憲聲請,也有可能被現在的大法官裁定不受理。
去年10月底有七位大法官任期屆滿,賴清德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全遭立法院否決,加上藍白合力通過的憲法訴訟法被政院指控扼殺憲法法庭功能,施行等同癱瘓憲法法庭。
依照剛通過的憲法訴訟法必須10名大法官才能評議、審判,現有的八名大法官無法作出憲法法庭判決、暫時處分,但能審查是否受理案件。
實際上,即使依據目前舊法,自去年11月開始,8位大法官仍以對上百件聲請釋憲案作出不受理的裁定,其中多數是人民聲請案件,但也包括中廣公司針對被視爲國民黨產附隨組織所衍生的相關釋憲案,目前憲法法庭第一審查庭也裁定不受理,其他還有包括人民針對交通罰鍰、教育事務、拆屋還地等財產紛爭的釋憲聲請案,都被裁定不受理。
目前8位大法官共分列三個審查庭,第一審查庭成員包括代理司法院長謝銘洋、蔡彩貞、尤伯祥;第二審查庭的大法官爲呂太郎、蔡宗珍、朱富美,第三審查庭則是楊惠欽、陳忠五、尤伯祥。
法界人士指出,高院審理高虹安案的合議庭,雖以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反憲法法庭關於法規範不得違反明確性原則的解釋,牴觸憲法第18條規定,裁定停止審理,聲請憲法法庭宣告該條文違憲。即使以目前僅有8位大法官,還是得先通過大法官審查庭這一關,除非審查庭大法官同意受理,纔有後續討論的可能。若審查庭大法官直接裁定不受理,高院仍得重啓審理,合議庭自己要想清楚該怎麼判。
高虹安被控助理費案因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爲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全案暫停審理,後續可能結果引發各界關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