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不受理廢紅十字會法釋憲案 紅十字會:不解及遺憾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期間,紅十字會多次捐贈防疫物資。(報系資料照)

針對廢止中華民國紅十會法釋憲案,大法官近日以「看不出客觀上已具體指摘究竟有何牴觸憲法疑義」不受理,對此,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聲明指出,對此深感不解及十分遺憾。

法務部前部長、紅十字會會長王清峰指出,各個國家會制定紅十字會法,是爲了依據日內瓦公約設立紅十字會,以執行日內瓦公約所賦予的任務,包括在戰時對於傷病兵的救護、平民的保護及維護戰俘的權益。此外,因應氣候變遷造成全球的重大傷亡及損害,災害的救援、復原、重建及預防,也已成爲國際紅十字運動,各國紅十字會的重要任務。

紅十字會表示,2016年年初,有立委爲廢止紅十字會法,不斷造謠污衊紅十字會,對紅十字會名聲及信譽造成重大傷害,雖然痛心難過,但我們沒有灰心喪志,因爲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是爲臺灣及全球人道任務而存在,人道是紅十字會永遠的核心價值。

「有災難的地方就有紅十字會,有紅十字會的地方就有希望」紅十字會強調,從汶川地震起,經歷八八風災、日本三一一地震、尼泊爾地震至高雄氣爆事件,衛福部指派會計師多次查覈,結果均爲「無」缺失,紅十字會一次次面對質疑,又一次次通過了考驗。

紅十字會說,不懂得曲媚討好,以最樸實的態度直面媒體公關與羣衆。面對國際的各種人道危機,不論是戰爭衝突、氣候變遷或天災所造成的流離失所及難民,從敘利亞、尼泊爾、葉門、非洲查德湖區域、海地、馬達加斯加到阿富汗,紅十字會皆不曾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