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23條立法上議程 分析:趁美中緩和盡快完成
港府日前將「基本法」23條立法提上本年度立法議程,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相信港府已仔細研究條文,將國安法沒有涵蓋的罪行訂立在23條中,加上美中關係目前稍爲緩和,趁這時候趕快完成立法。
港府原擬於2022年下半年度將「基本法」23條立法提交立法會,但直至2023年未有提上立法議程。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2022年曾表示,疫情影響了諮詢工作,國際形勢也變得複雜。同年,特首李家超表示,地緣政治急促惡化,需更深入及全面研究立法工作,不希望立法後有漏洞。
李家超於2023年10月宣佈,將於2024年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據港府昨天向立法會提交本年度的立法議程,包括「基本法」23條立法,但沒有具體說明是上半年度或是下半年度提交。
劉銳紹向中央社表示,港府一直希望就「基本法」23條立法,認爲這是憲制責任,也反映當權者內心不安。過去一段時間執行了香港國安法,但23條部份涵蓋的罪行是國安法沒有的,所以港府擬定條文時需想得非常仔細,因爲當局都不想經常釋法。
他說,港府終公佈本年度的立法議程包括「基本法」23條立法,最大的原因相信是港府已經仔細研究過立法條文,將國安法沒有涵蓋的罪行訂立在23條當中,及堵塞它認爲香港可能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
據他了解,港府曾諮詢過「一些它相信的專家」,這些專家熟悉普通法,向當局給予意見。當港府認爲法案已準備得差不多時,便公佈提上立法議程。
劉銳紹又指,另一個較次要的原因,是目前美中關係稍爲緩和,自從拜習舊金山會後,雙方都在重整實力,暫時「透一口氣」,相信當局希望趁這時候趕快完成立法。而中國也預料到完成立法後美國會有另一波攻擊。
「基本法」23條立法涵蓋的7項罪行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鄧炳強2022年時曾表示,目前國安法只涵蓋上述7項罪行中2項,即分裂國家及顛覆中央人民政府。
劉銳紹表示,可以預視23條涵蓋的罪行範圍會較國安法更廣,力度更緊。
劉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後,相信會進一步嚇怕外資,也會令市民進一步「躺平」,對「政令冷感」,就像早前的區議會選舉投票,投票率不足三成,是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最低,也令政府施政事倍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