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3條立法 陸學者:充分利用兩制槓桿
大陸法律學者田飛龍認爲,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目的並非是要「管死」香港,而是要把香港「管活」。(中新社)
香港特區政府正在爲基本法23條立法徵集各界意見,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及公法與人權論壇日前舉辦「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23條立法」線上論壇,邀請香港和大陸法律專家解讀業界對相關立法的關切焦點。大陸法律學者田飛龍認爲,相關立法的目的並非是要「管死」香港,而是要把香港「管活」。
據香港01報導,長期研究香港法政的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大陸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認爲這是一次「補課式」立法,是在《香港國安法》基礎上進一步彌補國安法律漏洞、全面應對國安制度風險及構築完整國安法網的重大制度建設,具有顯著的必要性與合法性。
坊間不少輿論形容,相較於2003年未能成功通過《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這次立法重新定義罪行、擴大規管範圍、增添域外效力,明顯「更加辣」,而且「辣得多」。
田飛龍解釋,2003年的立法挫折,暴露出香港對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認同缺失和法律盲視,導致社會認定23條立法是民主自由之敵,造成「一國兩制」制度文化的價值撕裂,引發國家自上而下進行國安立法和治理改造。
田飛龍表示,大陸中央對於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建設立場很清楚,明確要求香港補齊國安漏洞之後集中精力發展經濟,而儘管這在客觀上確實會對各方面的勢力構成更強的制度性約束,自由的範圍也更清晰地被重新構造了,「但這絕對不是要把香港管死,而是要把香港管活,所以香港國安立法不需要與大陸保持一致化,而是要充份利用『兩制』的活力作爲槓桿,更加發揮橋樑作用。」
田飛龍補充,香港和西方的關係已經變質,中美體系性脫鉤對香港的影響也會越來越明顯,所以香港要有世界體系變化的危機感,要有相應的戰略思維和進取心態,就應該藉此反思:如何在世界變局當中既與西方保持聯繫,又能發展全新優勢,再次找到不可替代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