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深夜聲明: 強烈反對美方對香港自治法案制裁
港府深夜聲明 強烈反對美香港自治法案制裁。圖爲2日上午,香港各界撐國安立法聯合陣線攜逾160萬香港市民聯署書,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外集會,抗議美國干預內政及香港事務。(中新社)
美國國會兩院通過《香港自治法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3日深夜發表聲明,表示強烈反對。「再次敦促美國國會立即停止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法案內容及所謂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法案及所謂的『制裁』並不會阻嚇我們,只會損害港美之間的關係和共同利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聲明指出,美國立法機關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爲藉口,接連通過法案,針對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公然違反國與國之間的義務和尊重。國家安全立法對任何國家而言都屬中央政府事權。「我們對美國立法機關明顯持雙重標準的表現深表遺憾。」
港府發言人表示,應提醒那些仍然不瞭解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人,大陸《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基礎。根據《基本法》第1條,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12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如何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完全是大陸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或國會都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該等內部事務。
聲明稱,自迴歸以來,香港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實行「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大陸中央政府一直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原則,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
聲明認爲,有美國國會議員表示通過法案是迴應香港進行國家安全立法,這是完全錯誤的。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佈的《香港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根據《基本法》第18條的有關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鑑於香港面臨的國安風險日見突顯,特別是自去年6月以來不斷升級的暴力和社會混亂情況,8天內近300萬香港人透過簽名行動展示他們支持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這個及時、合情和合理的決定。
聲明強調,「我們重申法案的『制裁』對香港的金融機構不具法律效力。我們促請美方以負責任的態度行事,避免採取可能會影響金融機構正常運作及衆多客戶的舉動。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在需要時或會採取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