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雜又有諸多「例外」 紐時:選舉人團制恐毀掉美國
美國總統並非直接由選民一人一票選出,真正決定勝負的是「選舉人團」制度。各州的選舉人數量,大致依照人口比例分配。圖爲川普支持者在北卡羅來納州造勢活動的現場。(路透)
四年一度的美國大選日就在明天。選前多數民調顯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擁有領先優勢,這點毫無懸念,但比對手拿到更多票數,並不足以讓拜登入主白宮。拜登還必須克服「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制度造成的偏差,才能避免4年前川普大輸超過250萬票,卻仍順利成爲白宮主人的狀況重演。
美國總統並非直接由選民一人一票選出,真正決定勝負的是「選舉人團」制度。各州的選舉人數量,大致依照人口比例分配。全美目前有538名選舉人,其中加州的選舉人最多,共有55名,至於人口稀少的州份,如懷俄明、阿拉斯加等,僅有3名選舉人。得到逾半選舉人票(即270票)的總統候選人,即可於大選中勝出。
選舉人團制還設有特殊的「贏者全拿」規則,即各州會將所有選舉人票,投給在該州勝出的候選人,例如共和黨候選人在德州贏得50.1%的票數,則該州的38張選舉人票都會投給他。全美50州中,多達48州都是「贏者全拿」,只有緬因州、內布拉斯加州、哥倫比亞特區依據每位候選人在州內的得票比例,來分配選舉人票。
2016年,來自德州、華盛頓州和夏威夷州的7名「失信選舉人」(faithless elector)沒有把票投給該州支持的候選人,他們理論上須承擔法律責任,惟最終處置依各州不同,大選結果也沒有被推翻。
正是這種特殊制度,造成候選人普選票數較對手低、最後卻拿到足夠的選舉人票而獲勝。2016年大選中,希拉蕊的支持度領先川普逾2個百分點,卻因輸掉搖擺州,只能飲恨吞敗。2000年,小布希贏得271張選舉人票,而他的對手、民主黨候選人高爾的普選票也比他多了50萬。
《紐約時報》近日引述民調分析師西爾弗(Nate Silver)的估算稱,如果今年拜登以5個百分點、也就是逾700萬張普選票的優勢打敗川普,他就能穩操勝算,如果他比川普多拿450萬張票,仍有3/4的機會成爲下屆總統;但是,若拜登只有300萬票的優勢,川普連任的可能性就會遽增。
紐時主張,選舉人團制度一再讓贏得較多選票的候選人輸掉全國最重要的選舉。這顯示美國的民主不夠公平、不夠平等,也不夠具代表性,世界上也沒有其他先進民主國家使用這套選舉制度。既然這種選制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廢除,各州應嘗試先廢除「贏者全拿」,如此至少可以讓每個選民、每一票的重要性接近平等,選民也不會因爲居住地不同,就能在選舉中擁有比其他人更大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