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蝕劑潑浪貓僅罰7.5萬 網提虐待動物「公佈姓名照片」3日成案

延吉街浪貓遭潑腐蝕劑。(圖/臺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計劃協會提供,下同。)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網友10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提議「加重動物保護法罰則」,希望未來能修法「全面公佈」虐待動物者的姓名照片,強制心理治療並負起醫療責任,此案在短短3天內就通過附議階段,相關主管機關必須在10月17日之前對此做出迴應。(即時接收毛毛軍團訊息!快加寵物雲Line)

提案者寫到,近年以來臺灣虐待浪貓、浪狗事件頻傳,舉凡5月底延吉街貓咪遭潑腐蝕劑、7月臺北光復橋打狗以及8月初屏東麟洛運動公園5只親人浪犬遭毆致死,每每發生都讓人心痛不捨,但現行罰則實在太輕,根本起不了遏阻作用。

▲延吉街受傷浪貓。

提案者舉例,延吉街一案貓咪雖幸運存活,但面積傷口非常容易感染,若無人及時發現誘捕送醫也將面臨死亡,卻因現行法規明列「動物死亡、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才得公佈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僅能裁罰7萬5千元,不但無法負擔醫療費用也起不了遏阻作用,毫無實質效力,因此提議虐待流浪動物「全面」公佈姓名、照片,除了強制進行心理治療,也要負擔所有動物醫療費用。

▲浪貓幸運存活,但傷口面積大很有可能感染造成死亡。

提案者也說明利益影響,「一個國家道德進步與偉大程度,可用他們對待動物的方式衡量」,希望透過法律有效制裁不懂得尊重生命的人,讓臺灣越來越好。民衆也在討論區發表論點,有人希望政府針對犯罪者嚴密「後續追蹤」以免再犯,也支持將「生命教育」列入國小低年級必要課程,但是也有人指出標題寫着「動物保護法」內容卻只提及貓狗,顯然有所不足。(ETtoday寵物雲有IG了,快按追蹤:https://goo.gl/MyKw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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