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濫檢舉警察反被指揮 立委候選人「提這法」盼檢討
鄭俊雄(中)表示,浮濫檢舉不僅造成民怨,更有執法的警察反遭檢舉人指揮的感覺,若當選將檢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解決現今檢舉亂象。(吳建輝攝)
彰化1名陳先生爲了閃避逆向行駛而來的機車,不慎跨越雙黃線遭檢舉開單,陳先生不滿找國民黨第四選區立委候選人鄭俊雄陳情,最終成功申訴撤銷,鄭俊雄表示,浮濫檢舉不僅造成民怨,更有執法的警察反遭檢舉人指揮的感覺,若當選將檢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解決現今檢舉亂象。
陳先生表示,當天他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山腳路從社頭往員林方向,不料遇到逆向行駛而來的機車,當時他爲了閃避逆向的機車,不慎跨越雙黃線,慘遭後方車輛錄影檢舉,本來是想破財消災,但越想越不對,找立委候選人鄭俊雄陳情,最終成功撤銷。
鄭俊雄表示,社頭鄉山腳路三段道路狹窄,鄉下地方交通亂象多,讓守法的民衆無端遭罰,他試問如果今天遇到垃圾車在執行公務,這樣到底是能不能通過,若又遇上檢舉達人檢舉,是不是隻能自認倒楣。
鄭俊雄認爲,問題的癥結點在於檢舉人檢舉若是爲了交通安全順暢他認同,但浮濫檢舉造成民怨,也增加警方負擔,警察都是經過考試受過訓練,如今因爲浮濫檢舉問題,每天要受理沒有經過專業素養成的民衆檢舉,有點像執法的警察反遭檢舉人指揮,本末倒置。
經發文向彰化縣警局及田中分局查詢,並請承辦警員再次觀看檢舉影片後,確認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一項第14、15款」規定,警方依法爲陳先生撤銷罰單,也發文彰化監理站建請撤銷本案。
鄭俊雄強調,警方在面對龐大的檢舉資訊時,儼然無法瞭解違規全貌,只能拼命制單導致民怨四起,交通部及內政部應該設法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隻關心公庫能進帳多少億民脂民膏,也提醒民衆收到罰單時,記得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善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一項第14、15款相關規定,爲荷包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