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老虎石兆彬:官至福建省委副書記,因庇護賴昌星落馬
1995年,廈門石油公司總經理陳燕新,拜會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請他幫忙給妻子安排工作。
“石書記,我愛人想去市經委工作,希望您多幫忙!”
陳燕新不愧是商人,他的妻子一旦調到官場,自己將會官場結合,既有權又有錢。
“陳經理,這事不太好吧?我不能因爲咱倆私交,幫你妻子走後門。”
“石書記,您辛苦了。”
陳燕新笑呵呵拿出一個紅包,石兆彬看到後兩眼發光。
“這…這使不得…”
“放心,這件事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就這樣,石兆彬幫陳燕新的妻子調到市經委。他當時還不知道,正是因爲這次“幫忙”,自己踏上了賴昌星的賊船。
幾天後,陳燕新再次找到石兆彬,請他在競標上幫忙。
“石書記,最近有個競標,我實在放心不下,特來請您幫忙。”
“咱倆是老朋友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這忙我幫定了。”
等石兆彬幫忙拿下競標後,陳燕新直接攤牌:
“這是賴總給您的感謝費,請您務必收下。”
聽到“賴總”兩個字,石兆彬蒙圈了。
“賴總?哪個賴總?”
“當然是遠華集團的賴昌星啊!”
作爲福建二把手,石兆彬對賴昌星的勾當瞭解得一清二楚。他知道賴昌星做的有點過分,早晚會被中央收拾,因此刻意和他保持距離,防止被拖下水。不曾想,自己千算萬算,還是被賴昌星拿下。
“你給的錢我不要了。告訴賴昌星:我不認識他。”
“怎麼,你以爲退回那筆錢,就能和賴總撇清關係?現在我們是一條繩上的螞蚱,賴總要是出事了,你我也得完蛋。”
在威逼利誘下,石兆彬成爲賴昌星的保護傘。
石兆彬變成這樣一點都不冤。從他第一次收受賄賂那天起,就註定了現在的結局。
道上規矩“拿錢辦事”,你拿了我的錢,就得替我辦事。幾天後,賴昌星的電話打到石兆彬手機上。
“石書記您好,我是遠華集團小賴。”
“賴總,您就別和我客氣了,有事直說,不要遮遮掩掩。”
“石書記,我有件事想麻煩您,不知道您願不願意幫忙。”
“廢話就別說了,趕緊說正事。”
石兆彬用手捂住嘴巴,一路小跑來到沒人的地方。
“我有一艘運輸船被扣了,你想法讓它出來。”
電話那頭,賴昌星改變語氣,不再僞裝成和和氣氣的小賴,直接露出遠華老大的氣場。
“這事有點難啊。”
“你一個省委副書記,一句話就能解決。怎麼着,想看紀委找我談話嗎?”
“賴昌星,你…”
幾分鐘後,石兆彬撥通海關電話。
“我是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現在命令你馬上釋放遠華集團的運輸船。”
1999年夏天,賴昌星逃亡加拿大,遠華帝國徹底崩塌,那些在暗處替他庇護的保護傘,全部遭到清算。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卻不會缺席。2002年3月,石兆彬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