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稱考試院提名人拒填問卷 民衆黨嗆帶頭違法:憲法法庭未做暫時處分

▲立院民衆黨團批總統府用憲法法庭當擋箭牌。(圖/民衆黨團提供)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立院民衆黨團1日發函請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填答問卷調查表,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15日表示,全體被提名人一致認爲,爲尊重立院3個黨團、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審判程序,應待立院審查時程定案後,再依法就資格及適任性相關問題進行答覆。但民衆黨團砲轟,憲法法庭7月19日作出的暫時處分,並未裁定該項停止適用,總統府帶頭違法。

民衆黨團15日傍晚表示,日前寄發問卷予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委員被提名人,使民衆黨團可依據提名人回覆內容,具體評估其資格及適任性,以善盡立法院實質審查之責任,但總統府卻透過發言人宣佈「『全體被提名人一致認爲』,爲一體尊重立法院三個黨團,以及尊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審判程序,應待立法院審查時程定案後,再進行答覆。」總統府此番謬論,已是目無法紀、踐踏法治!

民衆黨團提及,依據由總統賴清德公佈施行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之1條第二項,「立法院各黨團或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以書面要求被提名人答覆與其資格及適任性有關之問題並提出相關資料;被提名人準備時間,不得少於十日。」

民衆黨團說明,這代表立法院各黨團基於法律授權,得要求被提名人就相關問題進行答覆,並未規定3黨團都提問才需回覆,民衆黨團尊重其他黨團做法,但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竟以由總統府發佈「尊重3個黨團,所以乾脆不回覆」迴應,來表達對立法院的尊重,簡直荒謬。

民衆黨團強調,更可笑的是,憲法法庭7月19日作出的暫時處分,並未裁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之1條第二項停止適用,總統府發言人竟然說不回覆問卷「是尊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審判程序」,令人不知總統府上下是欠缺基本識讀能力、又或根本是目無法紀!

民衆黨團批評,「此舉更讓人民看到,賴清德是如何用憲法法庭當擋箭牌,讓考委被提名人可以躲在大法官後面,規避其應盡責任。總統府帶頭違法、將國家重要人事提名視爲兒戲,民衆黨團表達最強烈抗議」。

民衆黨團認爲,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本應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如今被提名人對於是否履行其義務,竟然完全聽命於賴清德指示,並由總統府統一代發聲明,如此態度顯然自我貶抑爲聽命於總統府傳聲筒,如何讓人民期待渠等未來真正能超然獨立?

民衆黨團說,針對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進行實質審查,是民衆黨一貫態度與立場,令人遺憾的是,自賴清德將提名諮文送至立法院迄今,執政黨立院黨團從未正式提案,要全院委員會展開審查;尤有甚者,自今年6月底民衆黨黨團一再呼籲立法院應行延會,繼續就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等重要議案進行審議,立院民進黨團卻悍然拒絕,令人不解。

最後,民衆黨團稱,黨團仍將一本初衷,針對總統提名的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進行實質審查,忠實履行憲政機關法定職責,「當然,目前被提名人等聽從總統府指揮,拒絕迴應民衆黨團所提問卷行爲,將實質影響本黨團成員是否同意其具備出任考試委員之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