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發佈房貸套數認定新規,已掛出售出租不計入

每經AI快訊,7月2日,佛山住建官微發佈《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內容涉及查詢服務部門、查詢規則、查詢渠道和查詢結果適用範圍四方面新規,其重點是在“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信息網”掛牌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數。也就是說,居民家庭如果將名下房產通過“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信息網”掛牌出售、出租的住房,均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 這可以解讀爲,居民家庭除已掛牌出售、出租的住房之外,名下沒有其他住房,再次購買商品房,均按首套購房政策執行,首付只需15%便可。該《通知》的出臺,凸顯政策是充分考慮到居民購房利益,降低其購房成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