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溪護魚」奏效 嘉縣保育達娜伊谷獲海洋奧斯卡獎
▲嘉義縣政府輔導封溪護魚受肯定,榮獲內陸溪流保育及管理輔導獎。 (圖/嘉縣農業處漁業科提供)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舉辦「102年度內陸溪流保育及管理績優表揚活動」,表揚封溪護魚管理及保育績優之單位及人員,嘉義縣政府獲得輔導獎、阿里山鄉公所獲得個別獎項第三名,成績斐然。
嘉縣農業處表示,漁業署爲彰顯封溪護魚之經營管理及保育成效,首次於102年委託臺灣漁業永續發展協會辦理各縣市封溪護魚措施評鑑作業,嘉義縣政府及阿里山鄉公所雙雙獲獎,顯示嘉義縣對溪流保育的重視與努力獲得肯定。漁業署5日舉行頒獎典禮,由漁業科長李建霖代表領獎。
農業處表示,「封溪護魚」是各地政府及人民團體對溪流保育、維護生態的主要策略。依據漁業法第 44 條規定,公告特定溪流河段之特定時間限制或禁止捕獵使用水中魚類等生物資源,達到合理及永續利用溪流資源的目的,而當地社區需配合成立巡守隊與保育社團,來共同維護溪流生態。
農業處表示,嘉縣轄內封溪護魚河段多達10條,分佈於阿里山鄉、竹崎鄉、梅山鄉、東石鄉等鄉鎮,縣府輔導阿里山鄉公所,以「山美村曾文溪上游支流,達那伊谷溪流域至下游山美大橋」之封溪護魚河段參加甄選,因該河段多次經風災改變地貌,評鑑委員肯定公所及當地社區發展協會人員的管理,因而給予獎項。
農業處表示,藉由「封溪護魚」來達到養護溪流生態、永續環境資源的目標並非一蹴可幾,需要民衆長期持續的維護與支持,才能獲得成效,縣府將更重視轄內溪流保育,妥善管理溪流環境,並積極輔導當地民衆以瞭解護魚的重要性、可行性及對觀光產業的正面幫助、以永續資源,維護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