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隔兩地妻子2次懷孕 他擔心戴綠帽:不鑑定就離婚
廣東一對夫妻分隔兩地,多年不育的妻子兩次懷孕,生下一女一子,丈夫懷疑小孩不是自己的,要求作親子鑑定,但妻子一口拒絕,他更深信孩子不是親生骨肉,一狀告上法院訴請離婚,卻又想爭取兒子的扶養權。
根據《新快報》報導,老李(化名,下同)和王芳2003年初結婚,兩人都很想要小孩,但就是不能如願;2007年,王芳提議領養一名女孩,丈夫同意。夫妻倆之後爲了生計分別在不同地方打工,但多年不育的王芳2010年和2013年分別生下一女一子。
老李高興之餘,擔心孩子不是自己的,多次與妻子爭吵。去年,兩人又因爲瑣事發生衝突,王芳一氣之下帶着孩子回孃家,丈夫多次勸她回家,她都不願意,對於丈夫提出作親子鑑定的要求,她也一口回絕。
▲ 鑑定親子關係目前用得最多的是DNA分型鑑定。(示意圖/達志影像)
「孩子肯定不是我的,她就是心虛纔不肯做DNA檢驗。」老李更加深信孩子不是親生骨肉,告上法院訴請離婚,但又以無生育能力爲由,主張兒子的撫養權。而王芳在庭上大吐苦水,表示多年來遭受丈夫侮辱及猜疑,夫妻倆感情早已蕩然無存。
「孩子是我們的,信不信由你,離婚就離婚,但孩子由我撫養。」王芳指出,孩子出生就一直由她與家人扶養,而且孩子還小,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不利,加上李老家人多年來懷疑孩子非親生,對孩子身心造成影響,而她又已經作絕育手術,希望法院將扶養權判給她,扶養費由她承擔。
至於養女,王芳說,一直是由老李及他家人撫養,爲養女利益出發,撫養權應該歸老李所有,她也不負擔撫養費。
韶關市翁源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原告對孩子是否親生的猜忌導致夫妻倆感情破裂,因此准予離婚。扶養權部分,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以及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可優先考慮撫養權,於是判決婚生兒女由王芳撫養,養女由老李撫養,互不負擔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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