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列特扣額最多省2.1萬 幼扣額調升同步擴大適用年齡

立法院昨(19)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其中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額度提高至18萬元,對租屋族將是一大福音。記者侯永全/攝影

立法院昨(19)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其中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額度提高至18萬元,對租屋族將是一大福音,會計師估算,適用5%稅率者最多可省稅9,000元;適用12%稅率者,最多可省稅2萬1,600元。

租金支出原本屬列舉扣除額,每年以12萬元爲限;修法後,租金支出改列爲特別扣除額,並提高額度至每年18萬元,設定排富條款。

根據三讀條文,排富條款是指綜所稅適用稅率20%以上、股利所得采28%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最低稅負免稅額(2024年爲750萬元)者,都不能適用租金扣除額。

此外也排除有殼族,若本人、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國內持有房屋,原則上也無法適用這項扣除額;領有租金補貼部分,也應自租金支出中減除。

兩大扣除額稅改試算

安永稅務服務部會計師楊建華表示,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後,離鄉背井的租屋族不必放棄標準扣除額,也能列報減除最高18萬元租金扣除額,減稅十分有感。

楊建華表示,過去租屋族僅能在列舉扣除額跟標準扣除額二擇一,通常多采標準扣除額報稅,就算有額外租金支出也都無法再列舉扣除,鮮少有機會享受到租金支出扣除額;即便用到,也必須放棄標準扣除額,大幅降低省稅效果。

如今租金支出改爲特別扣除額,楊建華指出,除可使用標準扣除額外,可另外再減除最高18萬租金支出,若以稅率5%計算,可省稅9,000元;適用12%稅率者,最多可省稅2萬1,600元。稅率20%以上就落在排富範圍。

另外幼兒學前扣除額方面,現行規定申報綜所稅時,納稅人五歲以下子女,每名子女可扣除12萬元,並設有排富條款。

修法後,幼扣額適用年齡擴大至六歲以下,並達共識刪除排富條款,額度也再提高,調高至第一名子女每年可扣除15萬元,第二名以上再加碼,每年可扣除22.5萬元。

楊建華試算,若以育有兩名六歲以下子女申報家庭來說,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較以往年度至少可以多扣13.5萬元(3萬+10.5萬),若以稅率5%計算,又可多省稅6,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