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挖地下室做酒窖 上海首例“野蠻裝修”私拆承重牆危險作業案宣判
“一條多倫路,半部民國史”,在充滿海派風情的上海多倫路歷史風貌保護區,季某買下了一幢上世紀20年代的小樓。爲了修葺一新,他找到了裝修工人姜某某,兩人一個“拍腦袋”,一個“拍胸脯”,未經批准便開始“野蠻裝修”,大挖地下室。四個月後,隔壁鄰居發現自家房屋變成了隨時可能坍塌的“危房”,不得不集體搬到旅館住了100多天。據上海虹口區人民檢察院12月3日消息,近日,上海虹口區檢察院對上海首例“野蠻裝修”私拆承重牆危險作業案提起公訴。後法院以危險作業罪對二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禁止姜某某在六個月內從事住宅裝飾裝修工程。
姜某某從事房屋裝修二十多年,2023年1月,季某上門找他幫忙改造房屋,並提出能不能弄出一個地下室做酒窖。姜某某滿口答應,表示自己有專業資質,之前幫別人挖過地下室,沒有問題。實際上,姜某某隻有電焊操作證,沒有其他任何建築方面的資質,全憑多年的施工經驗和金錢誘惑下一顆鋌而走險的心。
2023年6月,房屋改造開始施工。爲了掩人耳目,季某提議施工時鎖上大門,外圍拉上綠布遮擋,甚至在地下室的入口處蓋上木板。就這樣,他們瞞着所有人將小樓的下面一點點掏空。
由於噪音擾民和未辦理報備審批,城管部門多次登門,告知要合法合規裝修,及時履行相關的審批手續。季某嫌申報流程繁瑣複雜,費用過高,懷着僥倖的心理一拖再拖,認爲大不了事後去交點罰款。其實,季某已經不是第一次私挖地下室了,2020年曾因損壞房屋承重結構被處以2萬元人民幣的行政罰款。
隨着工程不斷推進,房屋裡出現了一定的沉降、滲水等問題,兩人試圖用鋼管和混凝土來加固牆體,卻似乎於事無補。到了2023年10月,房屋內12處牆體、支柱、樓蓋都已被拆除,地下室也挖到了2.8米深。由於這一排連體建築共用牆體,左右鄰居逐漸發現,家裡的門窗關不了了,牆體也裂開了,地面有點傾斜,趕緊向相關部門舉報,非法改造工程這才停了下來。經過專業勘測,房屋破壞程度等級評定爲5級,隨時有坍塌的危險,街道緊急對左右相鄰樓棟的住戶進行了疏散,安排住進了附近的旅館裡,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7萬餘元。
季某夥同姜某某在改造房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未經依法批准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現實危險,其行爲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虹口區檢察院分別以危險作業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經審理,法院以危險作業罪對二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禁止姜某某在六個月內從事住宅裝飾裝修工程。同時,檢察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調查,向負有執法職責的行政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全面查處違法行爲,責令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恢復原狀。
檢察官提醒,裝飾裝修事關建築安全,不僅要滿足自己美好新家的願望,更要遵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規定。裝修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申報登記,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委託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裝修企業進行設計和施工,共同守護好人民城市安全韌性。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鐵柱
編輯/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