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捲款潛逃 張綱維羈押禁見

遠航董事長綱維涉嫌掏空遠航22億元資產臺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後改以8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抗告,獲高等法院發回重裁,北院2日再開庭,張綱維提前到達,表示「錢是自己的,沒有犯罪」。(張鎧乙攝)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掏空公司22億元資產,臺北地院2日重開聲押庭法官認定張做假帳犯嫌重大,且長期經營民航公司,又突然提領大量現金,有逃亡之虞。加上案情複雜非一人或少數人可做到,應有共犯未到案,裁準羈押禁見。

張綱維開庭前曾說,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怎麼可能逃亡,「錢是自己的,沒有犯罪」,含冤莫白「真的很想死」。張綱維的律師劉煌基則表示,會提出抗告。

遠航去年12月突然停航,北檢爲釐清張綱維有無涉嫌違反民航法擅自違法停業等規定,傳喚他說明後限制出境住居不料3月30日,檢方發現他在27日偷回公司搬走現金800萬,緊急傳喚訊問後聲押,但北院800萬交保,案經檢方抗告成功,2日上午重開聲押庭。

歷經檢辯近3小時交鋒,法官認爲,張綱維任遠航重整人,沒有揭露實際財務能力,並在遠航資產負債表財務報表上做假帳,還花30億向關係人樺福樺富公司買不動產,也未經覈准自行結束營業,違反證交法涉嫌重大。

另沒有實際居住在限制住居的地址,張綱維長期經營民航公司,又突然提領大量現金、安置財產,足認有逃亡之虞。遠航案案情涉及財會專業,不是張一個人或少數人可做到,顯有共犯,停業陳述也跟遠航公告不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應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