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式脂肪「傷心」! 北市抽驗含量「這4款」奶油最多
▲「阿羅利特選純奶油」反式脂肪含量4.07%。(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福部去年4月發佈「食用氫化油使用限制」,規定自2018年元旦起,食品中不得使用反式脂肪。臺北市衛生局去年10月於早餐店、速食店等處抽驗25件油脂類產品,僅11件未檢出,其餘14件中,有4件反式脂肪含量更介於2~5%之間,雖然產品標示均符合規定,但北市衛生局仍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妨多留意營養標示中的反式脂肪含量,確保心血管健康。
反式脂肪來源有天然、人工,前者存在牛隻等反芻動物中,人工則來自氫化植物油。氫化目的是增加油脂穩定性、耐高溫,但若製程中氫化不完全,會產生危害心血管健康的反式脂肪。
研究調查顯示,限制人工反式脂肪酸之攝入量,有助於降低冠狀動脈疾病之風險,且考量飲食中人工反式脂肪主要來源爲不完全氫化油(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PHOs),美國2015年6月已宣佈,2018年後禁用不完全氫化油脂於食品中。
▲「瑞喜心純牛奶油」反式脂肪含量3.97%。(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此次抽驗25件產品中,反式脂肪含量在2%-5%的奶油產品,分別爲「阿羅利特選純奶油」、「瑞喜心純牛奶油」、「德紐含鹽奶油SALTED BULK BUTTER」、「營養奶油」,前二者含量更落在4%左右。
北市衛生局表示,奶油產品一般使用於烘焙產品之製程中原料,其最終產品之反式脂肪量會遠低於檢出值。至於沙拉油、棕櫚油、油炸油、酥油、奶油、巧克力醬、奶油球等產品,其反式脂肪含量則因品牌不同而不盡相同。因此,提醒消費者購買時不妨多留意營養標示中反式脂肪含量,聰明選購。
衛生福利部並於105年4月22日發佈「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自107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爲準),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違反者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同時配合中央政策推動,輔導業者降低使用含反式脂肪之食品原料,以保障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