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定義不明 學者憂:兩岸學術交流也受影響
立法院31日召開院會,民進黨立委挾着多數席次優勢,表決通過以民進黨團版本爲主的《反滲透法》。對此,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認爲,該法草案內容粗糙,所規範對象過於模糊,且涵蓋過廣,民衆卻可能因與中國大陸有模糊的牽連,其從事一般政治活動的權利受到影響,恐有違憲之嫌。
廖元豪認爲,在「滲透來源」的定義上過於模糊,光包含境外敵對勢力的政府、政黨的所屬組織,就極爲廣泛,例如中國大陸的學校即是政府所設,是否也要視爲是滲透來源?這樣豈不是嚴重妨礙兩岸間的學術交流?
至於在條文第二條第二項第三目中規定,更視境外敵對勢力所屬組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也算是滲透來源,廖元豪認爲,「實質控制」的定義其實也很模糊,恐怕會像「流刺網」,把所有在大陸工作,或在大陸設立的團體組織都包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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