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菜口水吐臉」可憐婦砍死家暴夫 法官看不下去...輕判2年10月
▲泰國籍外配持刀殺害家暴夫,獲輕判定讞。此爲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桃園市泰國籍祁姓外配嫁來臺灣後,與丈夫相處不睦,長期遭到家暴,但祁女爲了3名子女,不斷忍耐,但最後仍離婚。2022年間,2人帶着女兒入住汽車旅館後爆發口角,祁女憤而持刀殺害前夫。一審輕判5年半,二審再減刑,輕判2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女子因與祁姓男子結婚,嫁到臺灣後改從夫姓祁,2人育有3名子女。不過2人平時相處多有口角糾紛,甚至還有肢體衝突,祁女當然打不過丈夫,長期遭到家暴,她因此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2人最後離婚,但仍同住一個屋檐下。
祁男2022年5月間,因爲買屋裝潢,與前妻、女兒3人住進汽車旅館中。當年8月中旬,女子因爲來不及趕到醫院接祁男出院,祁男回到汔車旅館後暴怒,2人大吵,祁男命女子下跪,並故意將口中的飯菜、口水吐在她臉上,還以「臭爛B、死妓女」等髒話辱罵,並試圖毆打。14歲的女兒衝上前擋住爸爸的攻擊,但祁男仍對女子搧到巴掌。
女子被毆打後爆氣,抓起旅館內之鏡子底座朝祁男頭部砸去,雙方互毆扭打,搶奪房間內的水果刀;女子搶下水果刀後,以身體壓制祁男在地後,抓起刀刃對祁男稱:「我忍你很久了,我要跟你同歸於盡,要死一起死」,並持水果刀,當女兒的面刺殺祁男身體多處,造成他頸部、胸部多次穿刺傷,大量失血。警消人員獲報後到場,女子當場向警方自首,至於祁男則送醫後不治,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嫌,對女子提起公訴。
一審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照自首減刑規定,將女子輕判有期徒刑5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除了自首減刑以外,還認爲女子以外國人身分嫁來臺灣,又忍受家暴多年只爲了照顧3名子女,因此再度減刑,二審輕判女子有期徒刑2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定讞。